误诊是指幅医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专业技术水平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标准而导致的诊断错误,其中包括:判断错误,即对疾病的判断错误;漏诊,即对同一患者同时存在不同种疾病,医生遗漏某种疾病的诊断;延误诊断,即在应当对疾病做出诊断的时间内,没有及时做出诊断。
诊断错误包括:⑴完全错误,即无病误认为有病。⑵完全漏诊,即有病误认为无病。⑶完全误诊和完全漏诊,即甲病误认为是乙病,对乙病为完全误诊,对甲病则为完全 漏诊。
漏误诊包括:⑴漏诊主要疾病,即一身多病或多种损伤,只对次要疾病做出诊断,而漏诊了主要疾病。如患者慢性支气管炎、肺癌,仅慢性支气管炎做出诊断;患者多处创伤,诊断软组织损伤却漏诊了颅脑损伤。⑵漏诊次要疾病,如患者患浸润型肺结核、慢性一迁延性乙肝,仅对肺结核作出了诊断。⑶漏诊原发病的并发症对疾病诊断治疗过程中,发生了原发疾病的并发症。如伤寒治疗过程发生了肠穿孔;糖尿病治疗过程 中发生了眼底出血;急性心肌梗塞治疗过程中发生心脏破裂。⑷漏诊诊断治疗措施造成的并发症,即没有发现因诊断、治疗措施引起的并发症,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造成急性肾功能衰竭,胸腔穿刺造成气胸,冠状动脉造影造成心包积血,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造成脑出血。⑸漏诊新发生疾病,即在诊治过程中,新发生与原知尽能索病及诊断治疗 无关的疾病,如癌治疗过程中,发生了急性阑尾炎没有及时做出诊断。 ⑹漏诊疾病的某一临床表现或同一疾病某一器官的表现,如类风湿病仅诊断治疗关节病变,对心、肺或肾脏表现遗漏,冠心病仅注意心绞痛的诊治,漏诊同时存在的心律失常。⑺病因诊断错误,如肝硬化有多頟病因,把慢性酒精中毒误诊为病毒性肝炎;乙肝同时患 有丙型肝炎仅诊断其中一种。⑻遗漏病原诊断,肺炎、肝炎不作病原诊断。⑼疾病的性质诊断错误,如急性胰腺炎出血坏死型误诊为水肿型;肠梗阻绞窄性误诊为单纯机械性。⑽疾病的病理诊断误诊,如肾病综合症的病理分型漏诊或误诊,急性非淋巴型白血病分型错误。
延误诊断包括:⑴急、危重患者延误诊断,即起病急骤,病情危急,预后凶险,要求医生分秒,迅速、准却、果断作出正确诊断和采取有效抢救措施分钟延误即可导致死亡。⑵一般疾病延误诊断,即疾病的典型症状、体征、辅助检查结果构成诊断依据需要一定时间,医生对患者的询问、检查 、观察、思考、 也必须有一定时间,应该在疾病的表现己构成诊断依据时及时做出诊断,并且不贻误治疗,要求对疾病在无法获得诊断依据前妄加臆断作出正确诊断是不现实的。
常见的与误诊相关的医疗事故争议包括以下情况:⑴急、危、重患者诊断不明死亡;⑵急、危、重患者误诊、误治发生严重后果;⑶疑难病、罕见病误诊;⑷疑难长期反复多处、多级医院误诊,延误病情,发生严重后果;⑸常见病己具备诊断条件发生误诊、误治发生严重后果;⑹己具备诊断条件,延误诊断,贻误手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⑺以主诉疾病就诊,遗漏非主诉疾病,发生严重后果;⑻以主诉疾病就诊遗漏非主诉重要疾病,治疗过程中使漏诊疾病加重或发生严重后果;⑼不具备诊断条件误诊,如疾病早期构成诊断的症状、体征上、辅助检查结果都不具备,特殊检查才能确诊又无法实现特殊检查;⑽虽然误诊,但是未误治仍有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