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交通事故新闻
中国法律网 > 交通事故法律 > 交通事故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女子先后遭两辆车撞击身亡 司机撞人后均逃逸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京华时报 2011-6-17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徐女士深夜在顺义一马路行走时,先后被司机郭某、刘某驾驶的车辆撞击身亡。记者昨天获悉,最先撞人的司机郭某已被公诉至顺义法院。与此同时,徐女士的家人将肇事的郭某、刘某一同告上法院,索赔87万余元。

  被撞的徐女士31岁,是顺义区人。她的家属诉称,去年9月21日凌晨1时20分许,徐女士下班步行至顺义区顺安路牛山一中分校北侧时,被22岁的男子郭某驾驶吉普车撞倒,后郭某未救助倒地的徐女士,便驾车逃离现场。接着,34岁男子刘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此时,再次与倒地的徐女士相撞。事发后,刘某也驾车逃逸。最终,徐女士因重度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事发后,郭某、刘某相继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认定,前车司机郭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后车司机刘某负次要责任,徐女士无责任。

  徐女士的家属称,据他们了解,郭某驾驶的吉普车为周某所有;刘某驾驶的轿车为他本人所有,两车在不同的保险公司均投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认为他们均应对徐女士的死亡承担责任,徐女士的家属将两肇事者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87万余元,并要求两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偿,不足部分由郭某、周某及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此,后车司机刘某口头答辩称,事发时天黑且下着大雨,他没想到路上还会躺着一个人。他对交通队做出的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异议,此前已为死者家属垫付了丧葬费2万元。对徐女士家属这次提出的索赔,他愿听从法院判决。

  据悉,前车司机郭某已被公诉至顺义法院。公诉机关认为,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除了这起交通肇事案外,检方还指控,去年8月的一天下午,郭某伙同7个人以打车为由将一名黑车司机骗至怀柔,无故对司机进行殴打,致其鼻骨骨折、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同时,郭某等人还持镐把打砸对方的夏利牌轿车,经鉴定,车辆受损价值为3700元。

  目前,郭某及其他几名被告尚未就徐女士家属的民事索赔进行答辩。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上一条: · 重庆江江北区一出租车失控连撞三车造1死4伤
下一条: · 陕西淳化县卫生局副局长驾车撞人致死被刑拘
  最新交通事故新闻: 
·太离谱!又出事了,海峡被临时封闭
·嵩山少林寺发声明!“向执法机关报案”
·养老金并轨进入倒计时,退休拿高工资会成为过去
·记者:国足还没出局别一天到晚鸣哀乐,没这些老
·乌克兰首都基辅遭俄军数枚“匕首”高超音速导弹
  最新交通事故咨询: 
·请输入咨询标题(0回复)
·交通事故咨询(0回复)
·倒车事故(0回复)
·精神损失费(1回复)
·刹车距离多少算超速?(1回复)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全部交通事故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交通事故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交通事故视频                    全部>>
善变的交通事故责任认
交通事故急救常识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原来是这样引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