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的最终处理,一般分三种情况:一是胎儿出生后存活的,已保留的继承份额归其所有;二是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后又死亡的,为胎儿保留的份额由其继承人(即胎儿母亲)继承;三是如果胎儿在脱离母体时即属死体的,原为胎儿保留的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应当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行分割。
如:胎儿因死胎而没有取得继承权主体的资格,不能继承为其所保留的份额。该份财产应当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再行分割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