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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微博被盗用转载过10万 律师称已侵权

中国法律网 来源: 广州日报 2011-5-7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如果原作者明确表示不同意他人转发其微博 就要尊重作者意愿 否则会导致侵权

微博,随时随地记录,随时随地发布,手指轻点即可转发别人的微博。140字以内的微博承载着大量的信息和作品,这些内容有著作权吗?别人转发我的微博,可以不通过我的同意吗?本期生活与法栏目,我们邀请广东金粤律师事务所律师饶高明讲讲微博上的那些“法”。

记者练情情

案例一

网友的笑话被转载10多万次

一网友创作的一条微博,内容是一则笑话,内容短小有趣且耐读,因为他的粉丝不到100人,这条微博只被转载了50多次。但他最近发现,他的这条微博被一个叫做“××笑话”的微博拿去当成原创的微博发表,“××笑话”微博有300万左右的粉丝,他的这条笑话在上面被转载了10多万次。此网友极其郁闷,自己写的笑话微博,有了十几万的读者,自己却一点好处没捞着,读者甚至连作者是谁都不知道。这位网友是被侵权了吗?

律师认为

拿他人微博当成自己原创侵犯了著作权

律师评述:网友自己创作的笑话,内容短小有趣且耐读,具有独创性,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这样的话,“××笑话”微博的玩笑就开大了,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把别人的作品当成自己的原创在微博上发表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这位网友的著作权。

“××笑话”可能会辩解:我又不是为了赚钱营利,我就是想给大家带来快乐,把美好的东西与我的300万粉丝甚至更多的人分享,我违法了?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笑话”不为营利,而是为了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进行转发,可以不需要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也可以不支付报酬。但是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

案例二

“玩家”在微博上编造了某明星结婚消息

一个微博“玩家”在极其无聊的情况下,在微博上编造了一条某某明星结婚的消息,造成非常轰动的效果。他的这条微博被转载了100多万次。某某明星后就此事发表严正声明,称自己并未结婚,将对造谣者采取法律措施。

律师认为

若“玩家”侵犯明星名誉权应赔礼道歉

律师评述:若该条假结婚信息导致了公众对明星的社会评价降低,则这个微博“玩家”侵犯了明星的名誉权,应负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

至于转发了这条微博的网友是否也构成微博侵权呢?转发是微博的生命力所在。这个案件中,转发者只是普通网友,其注意义务比较低,影响力也比较有限。并且,转发的消息是关于公众人物的婚姻信息,损害较小,转发的网友应不构成侵权,无需负法律责任。

至于微博运营商是否要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该款规定的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避风港”和责任限制。所以,明星发现微博“玩家”利用微博侵害其名誉权后,可以向微博运营商发出通知,要求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如果微博运营商没有接到通知,一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接到通知后采取了必要措施,微博运营商亦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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