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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无德老汉多次侵害幼女 争风吃醋打架被判刑

中国法律网 来源:中安在线 2011-5-30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一个花甲之年,一个古稀之年,两个老头竟然多次强奸一名不满14周岁的幼女,后因争风吃醋竟大打出手。近日,霍邱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叶某、余某有期徒刑六年和五年零六个月。

今年4月9日,余某(男,1948年7月生)报警称,他当日14时许在叶某(男,1938年1月生)商店门前搬动女孩杨某自行车时,与叶某发生打斗。同时反映叶某与杨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供述自己和杨某也发生过四次关系。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3月,杨某(女,1998年生)到被告人叶某商店买东西,叶某以金钱诱惑,在商店内与杨某发生性关系。到案发前,叶某与杨某多次发生性关系。2010年12月叶某将杨某介绍给被告人余某。余某以金钱诱惑,也多次与杨某发生性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多次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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