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10日,横县业主韦先生终于拿到了退还的336元数字电视初装费。1月初,韦先生接到物业公司通知前去收房,却被告知必须先交清数字电视初装费,否则就不交钥匙。他认为这是强制交易,遂向工商部门投诉。他坚持维权4个月,还在南国早报网发布“维权日记”,才终于退回这笔费用。
收房时被要求先交电视初装费
韦先生去年7月在横县一楼盘按揭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当年的12月31日前。今年1月7日,他终于等来了交房通知,可前去收房时,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要先交清336元数字电视初装费,才能领取钥匙。
“我根本没什么时间看电视。而且网络这么方便,想看也可以上网看,为什么必须交这笔钱?”韦先生问物业公司收费有什么依据,对方拿出一份广西广电网络公司横县分公司(以下简称网络公司)的委托书,说双方签有协议,约定物业公司在交房时代收数字电视初装费。“这个协议又不是我签的,它只能对签约双方产生约束力,怎么可能要求业主必须这样做?”
1月12日,记者接到韦先生反映的情况后,曾来到这个楼盘的物业公司采访。对方向记者出示了他们与网络公司签订的委托书,说电视初装费是网络公司要求代收的,他们也没有办法。随后,记者又来到该楼盘的售楼部,向前台接待人员表明了身份和来意,但没有见到开发商。
投诉3个月无果,工商称仍在取证
记者建议韦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当天下午,韦先生到横县工商局公消股反映了自己的遭遇。该股一负责人记录投诉后说,这是明显的强制交易行为,已涉嫌违法,他们将会立案查处。
韦先生说,后来,他又接到工商人员的电话,说局领导对此很重视,已转到经检大队查处,并要求他再找两个被强收初装费的业主来投诉,以形成证据链。他按要求又通知了两个业主,但此后一直没有下文。为了不影响入住时间,他无奈之下在1月底先交了336元初装费,领取了房屋钥匙进行装修。
“我不会放弃维权,钱虽然不是很多,但不合理”。此后,韦先生多次打电话到工商部门询问,对方都说正在调查。4月7日,记者再次来到横县工商局公消股了解情况。该股负责人说,他们已根据局领导的批示,将此转给经检大队立案查处了。“我们考虑的是该楼盘所有业主的利益,如果只解决韦先生的诉求,我们马上可以组织调解”。
该局经检大队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他们多次跟另外两位业主约时间来做笔录,但对方一直没有来,目前仍在取证。
坚持维权4个月,收费终被退回
4月11日,横县工商局将物业公司代表和韦先生叫到一起进行调解。网络公司工作人员闻知后打来电话说,他们有国家有关部委的文件规定,数字电视初装费跟水电一样,已被列入住房的配套设施。
4月13日,网络公司将其所说的文件拿到了工商局,但文件并没有规定电视初装费在交房时必须交清,而是由业主自行选择,需要服务的才交这笔费用。工商人员要韦先生再跟物业公司和网络公司协商。
既然没有收费依据,韦先生就坚决要求退还这笔费用。4月15日,他还将几个月的维权经历写成“维权日记”,发表在南国早报网论坛“茉莉早茶”上。记者看到,该日记马上被推到论坛首页,点击量很快达到1200多人次。
在经过又一个月的等待后,5月9日,韦先生终于等来了网络公司的退款通知。10日,韦先生来到网络公司要回了他所交的336元电视初装费。随后,他来到横县工商局公消股,该股负责人说,网络公司退钱后,他的诉求已经达到,但工商部门仍会对这种强制交易行为进行查处。“维权虽然艰难,但消费者遇到侵权的事,一定不要放弃自己的权利。”10日,韦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表露自己维权的心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