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晚,虞城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在参与督察警务活动时,与城郊派出所民警将一名刚偷了一件学生衣服的邢某某擒获。
2月下旬至3月底,短短一个多月,虞城县城关镇、城郊乡相继发生了多起盗窃电机、学生衣服和香油等物品的案件,引起了虞城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
从4月11日开始,一场专项打击行动在虞城县迅速展开。为确保此项行动圆满成功,虞城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全警介入,对行动实施全过程进行专项督察。
27日,督察民警在督察活动中,与虞城县城郊派出所民警排查一家废品收购站时。发现一正在卖东西的男子话语含糊不清,经进一步询问得知:这名30岁左右的男子经常深夜去废品收购站卖电机铜线。民警初步判定他可能就是去年年底刑满释放的邢某某。27日晚,民警控制了邢某某。邢某某被抓时,手里还拿着刚刚偷来的学生衣服。目前,邢某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