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民商事务新闻
中国法律网 > 民商事务法律 > 民商事务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民商事务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规定举报当众接吻有奖

中国法律网 来源:华商报 2011-4-28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辅导员让我们相互监督,还鼓励个别同学偷拍谈恋爱男女的不雅照,发给双方父母,这太不可思议了。”近日,本报不断接到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学生反映,部分学生认为此举是对学生的侵权。在该学院《关于维护良好校园秩序的公告》中,还明确提到对于举报异性当众拥抱接吻者,学院将给予奖励。

学生:

辅导员让我们互拍“不雅照”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部分学生反映,在最近的班会上,他们的辅导员在提到大学生谈恋爱的问题时说,学校不允许在公共场合拥抱接吻,并鼓励同学之间相互监督,可以拍亲密照向学校举报,学校调查落实后,将把照片发给双方父母,并对当事学生严肃处理,对于举报的同学,学院将进行奖励。

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多名反映问题的学生,他们提到了3名辅导员老师的姓氏,并称辅导员的这种做法“是对学生的不尊重,是一种侵权行为”。

除这3名辅导员所带的班级外,其他班级的部分学生称,他们的辅导员只是在班会上提到不让当众拥抱接吻,未提到鼓励拍照。

校方:只是不允许在公共场所拥抱接吻

在该学院《关于维护良好校园秩序的公告》中,记者看到,翻墙出校、校外过夜,交异性朋友不检点,当众拥抱接吻及动作不堪入目的行为均被列为“行为不端”,对于这些问题,学院从4月中旬开始整顿,自觉纠正不良言行的,学院予以肯定;对即时报告上述犯禁情形者,学院将给予奖励。对于屡教不改者或顶风犯禁者,学院将结合以前的犯禁记录予以严肃处理,从警告直到开除。

昨日上午,西北大学现代学院院办主任李建忠称,学校虽然不提倡大学生谈恋爱,但并没有出台任何规定禁止。针对学生反映的个别辅导员鼓励学生相互拍照监督举报不雅照的行为,李建忠表示,学校从来没有这样要求过,即使有,也是辅导员的个人行为,一经查实,将对当事老师严肃处理。

当记者提出要见被学生举报的3名老师时,李建忠称,学校正在开运动会,辅导员都在忙,学院会调查清楚。昨日下午,李建忠回复称,他见了三个老师,调查后确认,老师的确在班会上提到不让学生在公众场合拥抱接吻或出现不雅动作,但并没有鼓励学生偷拍不雅照等情况。

至于公告上提到的举报拥抱接吻者有奖的内容,李建忠称,这主要是引导同学不要在公共场合拥抱接吻。

■律师观点

公共场合不是隐私地方不涉嫌侵权

对于学生所说的,如果校方让学生相互偷拍是否涉及隐私及侵犯肖像权问题,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冰。

张冰说,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学生在公共场合拥抱接吻,本身就不是隐私。张冰认为,学校是学习的地方,若学生在公共场合下拥抱和接吻,被学生或校方偷拍,如果校方只是将此用来整顿校风校纪,惩戒学生的一种手段,而不在网上公开流传或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谋取某种利益,则不构成侵权。

上一条: · 媒体曝方舟子妻子涉嫌论文抄袭引发“强震”
下一条: · 肯德基全家桶纸容器被指增白剂超标 存致癌隐患
  最新民商事务新闻: 
·“历史最高!”金价每克逼近650元,有人火速
·专心医美,福瑞达拟转让旗下装饰公司,继续出清
·美国普利策新闻奖得主赫奇斯:美国不希望俄乌冲
·电动车需求减弱:特斯拉对手今年产量目标不及预
·已婚女子装单身骗走6名相亲男50多万,获刑十
  最新民商事务咨询: 
·物业收费不合理(0回复)
·怎么样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0回复)
·对公帐号不能注销,法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1回复)
·国家对买房人有何规定(1回复)
·试用期三天没工资合理吗(1回复)
  北京民商事务律师:   
全部民商事务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民商事务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民商事务视频                    全部>>
民商法特殊的商标侵权
民商法迟来的房产证
触电的小偷
[法律讲堂]劳动维权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