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用他人忘在ATM机上的银行卡取出1920元现金,昨日上午来到市公安局中兴路派出所投案,退还了赃款。
据中兴路派出所办案民警朱福军介绍,4月4日下午,一名于姓女青年来到中兴路派出所报案称,她在市区中兴路一家银行的ATM机上取钱后,将一张银行卡忘在了ATM机上,寻找无果,后来发现银行卡上被人取走1920元钱。
接到报警后,民警很快依据相关录像等证据锁定了嫌疑人张某,民警数次来到张某家,都未能见到张某。民警做其亲属的工作,希望亲属劝说张某投案自首。
昨日上午,张某来到中兴路派出所投案,退还了全部赃款。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