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婚姻家庭新闻
中国法律网 > 婚姻家庭法律 > 婚姻家庭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古稀老人5子2女因分地不均拒绝赡养被告上法庭

中国法律网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1-4-13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中国江苏网讯:农村年迈的父母失去了劳动能力,承包地分给五个儿子耕种。因分得的地较少,一个儿子拒不赡养年迈的父母。分得父母承包地的多少,是否为承担赡养义务多少的正当理由呢?2011年4月11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沈军给付原告沈成民、胡秀丽医疗费、赡养费108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被告沈军从2011年1月份起每年给付原告沈成民、胡秀丽赡养费500元,于每年12月30日前履行。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沈成民、胡秀丽生育5子2女,均已成年,且有赡养能力。1995年土地调整后,二原告将土地分给五子耕种,双方口头约定,五子每人每年支付二原告赡养费500元,每年二原告医疗费由五子共同承担。2009年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2010年3月22日,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沈军同意补给胡秀丽去年赡养费420元;被告应于每年6月底一次性支付当年赡养费500元。被告从2009年起至2010年底未支付二原告赡养费820元。截止2011年1月23日二原告共支付医疗费1835元,被告未支付二原告医疗费。现二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沈军给付医疗费367元、赡养费820元计1187元,并从2011年起每年给付二原告赡养费500元。另查明,二原告均系农村居民,2010年江苏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6543元。

法院审理中,被告沈军辩称:二原告没有将其土地平均分给我们兄弟几个,我们兄弟五人分得土地有多有少。所以我不同意支付赡养费和医疗费。

法院认为,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子女赡养父母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本案中,二原告的七个子女均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二原告要求被告给付赡养费及医疗费的诉讼请求均符合法律规定,结合宿迁市的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水平。二原告要求被告每年支付二人赡养费500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对于二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费367元的诉讼请求,经法庭查明,二原告共有7个子女,被告应负担医疗费1835元的七分之一计262元。对于被告辩称,因其父母分地不均,而不承担赡养义务,无法律依据,不予采纳。遂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前述判决。

上一条: · 16岁男孩给妈妈写绝交信 称从此只维持金钱关系
下一条: · 男子以台湾澳门居民身份结婚被判重婚
  最新婚姻家庭新闻: 
·男方离婚起诉书
·什么情况下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探望权在什么情况下中止?
·起诉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军人结婚登记是否有特殊程序?
  最新婚姻家庭咨询: 
·起诉离婚该判决是否公正合理?(0回复)
·如何取证(0回复)
·关于合法休假(0回复)
·结婚(0回复)
·独生子女办理条例(0回复)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全部婚姻家庭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婚姻家庭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婚姻家庭视频                    全部>>
无处安身的爷爷
江苏未婚妈妈网上拍卖
荒唐的报复
婚姻变奏曲·致使的怀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