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21时许,蓬莱城区北关路某改装厂附近,一位妇女骑着自行车匆匆往家赶。突然一辆越野吉普车从后面飞速驶来,一下子将她撞倒,向前拖行20多米后方才停下。车主驾车逃离现场。被撞妇女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现场勘查小组赶赴案发现场勘察并收集车辆散落物,收集到一条重要线索:肇事车辆应该是一辆吉普车,车牌中带有“N”“7”“3”等字母和数字。4月3日上午,当民警走访到城区某汽车大修厂时,看到院内停放了一辆牌号为“鲁YN7***3”的“陆风”牌灰色越野车,车牌号码、车辆类型均与嫌疑车辆相吻合。民警立即通过修理厂经理联系到了车主姜某。后来姜某坦承当晚自己酒后驾车,沿北关路由西向东行至事故地点时,因驾车时打手机操作不当将前方的骑车人撞倒。目前,姜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