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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聘枪手作弊被诉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刑

中国法律网 来源:潇湘晨报 2011-3-5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考试考不过?我帮你作弊!”因利用无线设备为职业资格考试考生作弊,赵某等7人被捕。4日,长沙岳麓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张某等7人一审被判处管制一年至有期徒刑9个月不等的刑罚。

  袁某是一家教育培训中心的负责人。去年4月28日,培训中心几名成绩不好的学生要考职业资格考试了,担心影响合格率,袁某便与赵某签订合同,说好由赵某使用无线电设备,帮助4名考生作弊,袁某支付8000元钱作为作弊费。而考生则每合格一门,交1500元的作弊服务费。

  考试前,赵某和张某合伙购买了专业考试作弊用设备,包括无线接收盒、无线耳机、线圈、针孔摄像机、专用橡皮擦等物品。考试过程中,赵某派人到考场上用无线针孔摄像机偷拍的方式窃取考题。张某接到考题后,再通过QQ将试题传给聘请的“枪手”做题。

  “枪手”做出答案后传输给张某,张某再用无线对讲机电台和数字终端发射器,向考场内考生的无线耳机和橡皮式无线文字显示器输送考试答案。这次作弊没被发现。

  5月份,赵某与袁某再次签订合同,约定赵某要向48名培训中心的考生提供考试作弊服务,收取设备费48000元,同时考生每考试合格一门还应交1000元的作弊服务费。就在赵某以为可以大赚一笔时,民警根据线索,将这个作弊团伙抓住。

  法官认为,张某、赵某等人是以窃取、刺探、收买的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遂作出上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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