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菊和砍断自己手臂的男孩一起出庭。
潮州少女秋菊被砍断手臂致残
追踪报道
本报潮州讯(记者陈正新摄影报道)昨日下午,潮州市潮安县法院对被社会广为关注的“秋菊伤害案”进行了初审宣判。深夜持刀寻仇认错人砍断少女秋菊手臂的“90后”方某腾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另外一名涉案被告陈某东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下午3时,秋菊站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上,她的右臂在前年12月的一个夜晚被陌生人持刀砍断。由于右臂胳膊已经无法接续,穿着长袖外套的秋菊特意把袖子挽了个结。在宣判过程中,秋菊一言不发,时不时地看着站在被告席上两名身穿囚服的男子。
法官判决后,旁听的被告家属已经忍不住哭出声来。这两名被告,犯案时年龄分别仅为17岁、20岁。
被砍断手臂的秋菊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各项费用36万余元,昨日法庭宣判支持了这一请求,被告对于判决未表示异议。
有多名潮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宣判后对赔偿款项的问题进行了咨询,该案审判长陈静纯在回应时称案件将尽快移交执行庭,并加强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