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孟(施孟奇)因为创办山寨春晚而知名,但为了筹办山寨春晚,老孟也惹上了官司。昨天,合作方拿着老孟手写的借款20万元的欠条,将其诉至东城法院,要求还钱,但老孟对此的解释出人意料:“借钱的事情根本不存在!”
原告:凭欠条索债20万
昨天,原告北京圣龙同鉴公司的负责人李先生以及被告老孟双双出庭应诉。双方本是山寨春晚的合作伙伴,但在法庭上相见时,互相都没有正脸看过对方。圣龙同鉴公司诉称,在2010年山寨春晚的合作过程中,老孟向公司借了20万元,打了借条,至今未还,要求老孟连本带利归还。
为了证明老孟有借钱的事实,公司的副总也在昨天出庭作证,证明亲眼看到老孟向李先生借钱,当时桌子上还有两摞钞票。对于副总的说法,老孟的代理人表示质疑:“钱是多少面额的,大约有多少?”而且提出让圣龙同鉴公司出具20万元的出借手续,以证明确有借钱的事宜。
“我就是公司的负责人,借钱只要走个手续就行了。”李先生对此表示不满,“你成税务人员了,还准备查我账?”双方互不相让,李先生表示不愿接受调解,而老孟坚持在基于真正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调解。“连本带息给你22万,好给老婆孩子一个交代,两个2,多好的数字。”老孟的话里带刺。
老孟:借钱事实不存在
李先生手上有一张老孟亲笔签名的20万元的借条,老孟认可借条是真的,这也是圣龙同鉴公司最有力的证据。但是老孟在庭上讲述了借条背后的故事,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老孟说,刚开始他和圣龙同鉴公司合作得不错,但是后来李先生提出让其父亲为山寨春晚撰稿,安排两个歌手演出,都被老孟拒绝了。后来有些赞助款项打入了公司的户头,李先生也不提如何分配使用,双方的关系逐步恶化。
“后来李总表示不想合作了。”老孟说,当时已是2月2日,离春节只有10天了,当时的演出场地、演出许可证都是公司提供的,老孟面临山寨春晚办不下去的境地。李总当时提出,把老孟和演员在宾馆吃住等所有费用算作20万元,让老孟写个欠条,不用真正还钱,依旧提供场地和演出许可证,保证山寨春晚顺利录制。老孟无奈答应了这个要求。对于老孟的说法,李先生予以否认。
写借条时就知道要吃官司
记者:你清楚借条意味着什么吗?
老孟:我清楚,也很后悔。写借条时,我就知道可能要吃官司,但不打条子,春晚没法办。借条对我很不利,这件事情损害了我的名誉,如果败诉,我会继续上诉、起诉。
记者:为何你在刚被起诉时不说这些内情?
老孟:当时我正在筹备2011年的民族春晚,不想因为这个负面消息影响这场春晚的筹备。但也正是因为回避媒体,民族春晚今年没有宣传,很多人都不知道。
记者:三届山寨春晚给人的感觉都是期待很高,最后却有些失望,其中有什么原因?
老孟:除了一些客观原因外,有我自身的原因。我在演艺方面不够专业,在团队管理方面也有欠缺,没能和合作伙伴处理好关系。此外,我手里没有钱,只能通过整合资源办山寨春晚,遗留下问题。
记者:将来山寨春晚还会继续办吗?
老孟:现在我已经没有办第一届山寨春晚的热情了,但我要履行和圣龙同鉴公司的三年合约,而且我不服气做不好,会继续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