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人身损害新闻
中国法律网 > 人身损害法律 > 人身损害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人身损害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网帖称孕妇劝架遭社保局员工殴打 对方否认

中国法律网 来源:深圳新闻网-晶报 2011-2-25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转播到腾讯微博
网帖称孕妇劝架遭社保局员工殴打 对方否认

罗湖社保分局副局长曾波展示林某的血衣。

转播到腾讯微博
网帖称孕妇劝架遭社保局员工殴打 对方否认

深圳市社保局昨召开媒体通报会。左为黄险峰。

晶报记者 谢银波 马东梅/文 马东梅/图

“与朋友在饭店聚会,却遭遇社保局员工醉酒后闹事,一怀孕6个月的孕妇还因劝架被殴打扭伤了右手,只得去医院保胎,而打人者所在的包房里就有罗湖社保局的副局长。”近日,一起打人事件在深圳各大论坛和媒体中曝光,引起市民广泛关注。

昨日,记者联系到了事件中的两位受害者。焦小姐声称醉汉林某猥亵她。孕妇杨女士则称,肇事者并未真正“悔过”,在派出所对孕妇出口大骂,且拒绝承认有“打人行为”。

昨日下午,深圳市社保局向媒体通报情况,称林某已于去年从罗湖社保分局辞职,酒后行为应由林某个人负责。罗湖社保分局的工作人员是看见有人被打,把伤者抢救出来送到医院救治,是抢救人的行为。

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

一旦查实绝不包庇纵容

昨日下午3时30分,深圳市社保局就近期在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孕妇被公务员毒打”事件向深圳各大媒体进行情况通报。会上,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透露,网络上传说的当事人林某以前确实是罗湖社保分局的一名临时聘用人员,他是2006年1月1日入职。但在2010年10月份林某便已提出辞职。去年12月份,市社保局人事处对林某做了离职处理,相关工作关系早已结清。

对于事件细节,黄险峰指出,2月16日晚上在上步北路四季春爱人养生私房菜餐馆的聚饮是有罗湖区社保局工作人员参与的私人聚会,不属于公务行为。在这个私人聚会中,罗湖社保分局人员把之前辞职的林某也叫上了。饭间,林某喝酒过多,行为失控,与他人产生了争执。在市社保局方面看来,喝醉酒及由此产生的过错,都由林某本人负责。黄险峰介绍说,据他们初步调查,罗湖社保局工作人员是听到林某的呼救后才走出包房的,看到林某被人按在地上暴打,便出面阻止。在劝架未果的情况下,把人抢出来送到医院。

黄险峰称,据他了解,目前罗湖警方正对案情进行调查。他呼吁,有知情市民可以向清水河派出所提供线索,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查清情况及时处理。

“市社保局非常重视此事,如果是我们的工作人员确实有与公务员身份不相符的行为,有违反公务员操守的行为,一旦查实,我们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包庇,决不纵容。”黄险峰最后说。

□涉事双方说法

当事人焦小姐

“他拦住我勒脖子摸胸”

据当事人焦小姐回忆:2月16日晚8时许,她与朋友杨女士等7人在上步北路四季青院内的爱人养生私房菜馆吃饭,当时已付账后准备离开,她突然想去趟洗手间。从洗手间出来后,便看到一名男子满嘴酒气,在走廊上挡住她的去路,她多次躲闪不成。随后,男子竟然从后面勒住了她的脖子,另一只手向她的胸部摸去。“我大声尖叫,在走廊上跑了起来,但不小心跌倒在地,满嘴酒气的男子便揪住我的头发,并将我按在地上。”她说。

据焦小姐回忆,她的朋友们也证实,他们出来时看到,男子正压在自己的身上,头部都挨着墙角,一个同事便将男子拽起来。“当时我也注意到,他的头部已经有血流出,但还没等我回过神来,醉酒男子的朋友就都冲出来了,和我们的人打起架来。”焦小姐说,“我怀有6个月身孕的朋友杨女士上前劝架,手部被从包房中冲出来的一名男子扭住,还试图用腿踢她。”

焦小姐表示,一名年纪较轻的朋友见事态严重,为了防身,便到楼下厨房里拿了两把杀猪刀上来。站在走廊上大喊:“不要打了,赶紧停下来。”而此时,餐馆服务员也在一旁叫嚷着:“赶紧住手,警察马上也就到了。”听到叫嚷声后,双方便停了下来,回到了各自包房。“警方随后赶来,但我们发现对方已经走了,后来从服务员处打听,才知道对方都是社保局的人,当时我们还到派出所录了口供。”焦小姐表示,朋友中有3人受伤较重,孕妇杨女士甚至被诊断为“先兆性流产”。

孕妇杨女士

打人者无悔过之意

“事发后我感到身体不适,左手红肿,身体无法动弹,腰部也有疼痛感,随后被诊断为‘先兆性流产’。”杨女士称,为了保住胎儿,只得住院。在此期间,有名陌生女子前来“谈心”,但并不是肇事者本人,这让杨女士颇为气愤。此女子声称“他们是公务员,不方便出面协调,但希望不要将事情闹大”。2月19日晚上,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的副局长也来医院看望了杨女士,并送上了一束鲜花表示慰问。杨女士住院5天后便出院了。22日下午3时,杨女士在受理此案的清水河派出所见到了4名肇事者,他们自称是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公务员,当即向杨女士表达了歉意,并希望“别让媒体再曝光了”。

杨女士表示,本来事情应该就此结束,但前晚8时许,双方约定在清水河派出所录口供并正式和解,但没想到,“对方一女性家属在派出所门口大声辱骂我和我的朋友,称‘以后要搞死大肚婆’。”杨女士称,在录口供的时候,肇事者拒绝承认自己有打人行为,坚决表示只是因为劝架而误伤了孕妇,因肇事方态度的突然改变,她当即便拒绝和解。

当事人林某

“我才是真正的受害人”

昨日,记者拨通了被指打人者林某的电话。林某表示,他当时与罗湖社保分局的朋友在餐馆聚餐,所在的包房就在杨女士一行人的隔壁。“他们当时已经吃完并且埋好单了,我们包房的人还在吃,因为接到了电话,嫌里面太吵,我便到走廊里接电话。”

据林某介绍,焦小姐从洗手间出来,准备经过走廊返回包房,自己则在走廊上讲电话。随后两人有了冲突,发生了口角,但因当时已经喝醉了,他只记得自己一直跟着焦小姐。“当我清醒时,发现自己已满头是血,旁边围着3个男子,拼命往我的身上打。”

林某表示,虽然自己当时已经喝醉了,但并没有像对方所说的那样,揪住焦小姐的头发要拖到自己包房。因头部流血不止,疼痛剧烈,林某于是大叫起来,林某称,因当时场面混乱,加上自己意识并不是特别清楚,并不知道自己所拽的人就是孕妇。

听闻林某的叫声后,包房里的朋友才冲了出来。而这时,林某看到对方的3名男子中,一个个头瘦小的男子从走廊一头走来,手中拿着两把杀猪刀。社保局的朋友见状,饭钱都来不及付就赶紧跑离了现场,当时在场的副局长留下了名片,便匆匆扶着林某走出了爱人养生私房菜馆。“自始至终只有我一个人在走廊上,不像其他媒体所报道的,另外,我也不是什么大块头男子,事实上我只有1米65,我们也不是扬长而去,而是看到对方手持从厨房拿来的杀猪刀后,才赶紧逃跑的。”林先生说。

林某表示,当时他躺在地上,3个男人对着他拳打脚踢,头部严重受伤不说,腰部和部分内脏都受到了损害。第二天在医院醒来,听朋友讲述后才知道自己闯祸了。“我承认自己醉后有不雅行为,但对方也有严重的伤人行为,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同时我要说的还有,我已离开了社保局。”他说。

罗湖社保分局副局长曾波

没有蓄意制造打架事件

事发时在场的罗湖社保分局副局长曾波昨在通报会上正式出面回应此事。曾波称,事发当晚,他们一共8个人吃饭,是一次私人聚餐。林某原来在该局工作过,现已辞职,另外7人都是该局在职员工。事发前,有2人先行离开,因此事发时共有6人在场。

他说,当晚林某应该是喝醉了,至于林某在包房外发生的事,他表示“自己没看见,不好评论”。

“同事们就是以劝架者的角色出现,没有蓄意制造打架事件,也没有打人。”曾波称,当时他最后一个走出包间,劝说双方冷静克制。通报会现场,曾波还现场出示了林某的一件血衣以及林某被送到医院后的病历。

至于殴打孕妇之说,曾波予以否认。他说,当时与林某打斗的都是男人,同事是去劝架,不可能殴打孕妇。“在这一事件中,对方把孕妇推上前台,而对方其他男子都尚未露面,我不知道这是何用意?”他说。

“就这件事,我本人可以人格担保,本人在这场纠纷中,个人没有任何过激的言语和行为,只是在劝架。而且在劝架过程中,我还甚至被对方某男子推打过。”曾波表示。

上一条: · 男子被骗进黑砖窑遭虐待 扒火车冻掉脚趾
下一条: · 游客不满插队与售票员争执 被景区人员打昏迷
  最新人身损害新闻: 
·美媒:SpaceX“星舰”重型运载火箭即将第
·杭州官宣:二手房全面取消限购
·一艘载有12人山东籍渔船在东海沉没 有人员失
·美军方拦截一“不明高空气球”,美媒硬扯中美“
·稳供给、促发展 能源安全保供把温暖送到千家万
  最新人身损害咨询: 
·,,(0回复)
·不是律师不能上次网吗?(0回复)
·赔赏(2回复)
·诈骗(0回复)
·故意杀人(1回复)
  北京人身损害律师:   
全部人身损害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人身损害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人身损害视频                    全部>>
亲子谜案
诉与讼·免费美容
保姆命案
成长的故事·一把玩具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