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警服”,持“警官证”,钱包上印着警徽,连“身份证”上的名字都改成了“宋明警”——犯罪嫌疑人宋某假冒警察骗财骗色,作案4次就骗了近2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宋某以涉嫌诈骗罪被镇海检察院批准逮捕。
46岁的宋某曾在四川某派出所做过临时工,民警的工作流程他很熟悉。1998年,宋某到镇海打工,因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便打起了假冒警察骗取钱财的主意。
他专门花上千元买了全套的山寨版警用装备,还办了一张名为“宋明警”的假身份证。宋某购买的装备,有警用皮带、印有警察字样的皮夹、警用上衣、警用羊毛衫、警用裤子、警帽,还有手铐、警用手电筒、警号、警衔和肩章等。可以说,除了枪支,他什么装备都有。
凭借着完备的警用装备和三寸不烂之舌,宋某很快积累起了人脉关系。2009年5月,宋某对他人谎称能接到旧房拆迁的工程,但要“打点费”,骗了15.5万元。
宋某接着又在半年时间里,作案3起,骗得4万余元,还骗得一足浴店服务员与其同居。
2009年底,宋某称能帮人减刑,骗得一笔“好处费”。今年1月5日,宋某到镇海车管所办理车辆手续时,因形迹可疑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