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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归属中国铁证”将重新拍卖

中国法律网 来源:新华网 2011-2-13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钓鱼岛归属中国铁证”将重新拍卖[图]

图为《海国记》佚文手稿

“钓鱼岛归属中国铁证”将重新拍卖[图]
[资料图]钓鱼岛归属铁证《海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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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13日电(记者岳瑞芳)北京中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近日证实,曾于2010年12月20日以落槌价1325万元拍出的,证明钓鱼岛归属中国的历史文献 钱梅溪手稿五册包括《册封琉球国记略(海国记)》,由于买受人违约,将于3月份在京重新拍卖。

据了解,钱梅溪的这段文献记载了1808年清代文学家沈复经钓鱼岛赴琉球途中的所见所闻,对钓鱼岛附近海域的描写清晰地勾勒出文稿成形时期中国国界的钓鱼岛段,比日本宣称古贺辰四郎在1884年发现该岛的时间早了76年。

拍卖当天,该拍品从起拍价900万元人民币起叫,经多位买家激烈竞争,加价40多轮,历经20多分钟,最终由80号买家以落槌价1325万元人民币竞得拍品,加上10%的佣金,最终成交价款达1457.5万元人民币。

但据中招国拍总裁秦立俊称,拍卖成交后,买家就再未出现过,中招国拍经过多次催告也未得到任何回复。由于买受人违约,根据拍卖法规定,中招国拍经委托人同意,决定对钱梅溪手稿五册进行再次拍卖。预展时间为2011年3月4日、5日,拍卖会举行时间为2011年3月6日。据悉,为防止再次出现违约情况,再行拍卖时竞买保证金提高到200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据此估算,仅上次拍卖的佣金,原买受人就将支付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目前,中国现有多部历史文献能明确证实钓鱼岛属于中国领土。这当中包括嘉靖十三年册封使陈侃所著的《使琉球录》。此外,还有后来其他册封使所著的《重编使琉球录》、《使琉球杂录》等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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