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越来越高,带动了房产中介公司的发展,随之引发的纠纷也呈增长趋势。
这不,25岁的王先生,去年底花128万元在杭州下沙买了套房子,准备结婚用,不料却因此惹上官司,中介公司状告他“跳单”。
中介索要1万元中介费
昨天下午,在上城区法院,一家知名A房产中介公司,状告顾客王先生拿着他们的房产信息到另一家B房产中介公司交易房子,俗称“跳单”。
A中介说,去年10月到11月间,王先生找到他们公司说想买房子,他们带王先生和他女友前后看了50来套房子,王先生都不太满意,一直没有在他们中介公司交易成功,不久,A中介听说王先生已在B中介买下,下沙某苑7幢3单元401室的房子。
“这套房子,不就是我曾带王先生去看过的那套?”得知情况后,A中介工作人员挺纳闷。
法庭上,A中介方拿出一份去年11月3日王先生签字的《房地产经纪带看确认书》(以下简称《看房确认书》),所看的房子正是王先生在B中介买下的那套下沙某苑7幢3单元401室。
A中介方认为,这份《看房确认书》就是一份王先生和中介的合同,《看房确认书》有这样的内容:甲方(王先生)在签订《看房确认书》前,从未自己或在别家中介看过这套房子,如果甲方经过乙方(A中介)看过这套房子后,一年内,甲方(王先生)无论通过任何方式买下这套房子,甲方仍然要付中介费。而王先生签了字就是认可合同约定。
“但是,签字后,王先生又在B中介买下这套房子,王先生为了图便宜,带走了我们公司的房源信息,去别的中介交易房子,王先生违约了。”A中介要求王先生支付中介费1万元。
顾客称《看房确认书》被篡改
看到这份《看房确认书》后,王先生激动地说:“我根本没看过这套房子,上面‘7幢3单元401室’的‘7幢’有明显改动痕迹!”
“上面的签名是你的吗?”法官问。
“是我的,但我肯定,我签字的时候看的根本不是这套房子。”王先生口气很坚定,他说,他买的这套房子当初是B中介带他去看的。
法官看了看这份《看房确认书》,问A中介:“这个‘7’字是改动过,这是怎么回事?”
A中介回应说,当时是工作人员笔误,写错了才改过来的,但是,当着王先生的面改的,改了以后才让王先生签的字。
这时,王先生坐不住了,他说:“当着我的面改,为什么不标注一下?”
A中介没有回答。
王先生接着说:“我签字的时候,中介对我说这是行业规定,签字是为了确认下他们的服务态度什么的,我觉得他们态度还蛮好的,看都没仔细看就签字了,我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条款,他们也没和我说明。事后,我就再没见过这份《看房确认书》,直到法院开庭我才看到。”
“我们提示过条款内容的。”A中介回应说。
“女友不能代表我的意思”
“这套房子,你女朋友也去看过,你们买房子是为了做婚房,女朋友就是你的未婚妻,你的未婚妻就是你的代理人了。”A中介说着,拿出另一份王先生女友去年10月底签字的《看房确认书》。
王先生承认说:“我女朋友是去看过我现在买下的这套房,但是她不能代表我的意思,她看房只能给我做个参考意见,买不买房最终要我看了算,因为是我花钱买房子,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
王先生愿出1000元作补偿
随后,法官给双方做了调解。
王先生表态说:“你们中介确实陪我看了不少房子,出于人情考虑,你们也是辛苦的,我愿意出1000元作补偿。”
A中介表示愿意接受庭后调解。目前,此案正在调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