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公证人员上门办证不怕麻烦,确认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后,才履行办证程序 资料图片
□晚报记者 茅冠隽
在各类公证业务中,“上门公证”是最“吃力不讨好”的一种,费时、费力、风险大。需要“上门公证”的多是老人,凭一时喜好立“偏心”遗嘱,需要公证员耐心解释法律知识,往往到最后老人又反悔了。闵行公证处的公证员丝毫不嫌“上门公证”麻烦,日前他们在创新民生服务项目中,坚持不推诿,做好“上门服务”,宁愿无功而返,也要让老人明白自己的权利,预防家庭矛盾。
“上门公证”成普法宣传
“张阿姨,你有几个子女?”
“我有三个,我要把房子给大儿子,还有一个小儿子和女儿,平时他们也常常来看我的……”张阿姨说着说着,忽然走神了,她想起了小儿子和女儿也对自己不错,自己把房子给大儿子,是不是会对另外两个孩子不公平?
看到张阿姨心事重重的样子,闵行公证处副主任、公证员朱明达明白了,今天的 “上门公证”又是 “白跑”一趟了。不过,他和同事都觉得很有意义,通过公证程序问答,他们了解到老人的真实想法,而老人也觉察到了自己的 “偏心”,立遗嘱时没有考虑到其他子女的感受,将来自己难安心,儿女之间还会有矛盾。
“这样的情况很多,代办登记上门办证的多是老人的子女,他们都希望我们到场后直接问老人,你愿意让某某子女继承你的房产吗?他们以为只要老人说是,就可以拿到遗嘱,其实不是这样。”朱明达告诉记者,办理遗嘱公证是严格按照法律和办证程序规定,要求有单独的现场询问,立遗嘱人有真实的意思表示,所有继承人都要知晓同意,才可办理,否则是对公民权利的侵害,还容易引发家庭纠纷。公证员单独与老人谈话后,常常发现老人意识不清楚,或者老人发现自己决定不妥,需要重新考虑,事后子女得知后还要吵架,因此公证员有时还要用法律知识 “劝架”。
随着房产价格飞速上升,房产的继承极易成为家庭矛盾的焦点。记者从闵行公证处了解到,现在要求上门公证的多是办理遗嘱和房产委托出售等公证。这两项委托都是很容易引起纠纷,更需要公证员核实情况。
而一些老人在做决定时除了容易受子女影响外,还经常混淆遗嘱公证和赠与公证之间的区别。比如公证员刚进屋,老人就指着身边的子女说,自己的一套房产现在就要给这个孩子,这是赠与公证,不是遗嘱公证,办证程序上是有差别,公证员要先让老人理解这点。
因此,公证员第一次上门办遗嘱公证时,先进行一两个小时的 “普法宣传”是家常便饭,还经常 “白跑”,即使最终办成,一般也需要上门两三次。但最终能让老人和子女都明白遗嘱公证的意义,能真正实现预防家庭矛盾,大家即使累也愿意。
不推诿结人缘树口碑
“从效益来看,上门办证 ‘最亏本’,每次要派两名公证员,携带摄像设备,开一辆车去,而且经常无功而返,但只要老百姓有要求,我们就不推诿,这是公证服务民生的职责之一。”闵行公证处主任徐雪梅表示。
近日一天中午,一个焦急的电话打进闵行公证处,年过七旬的孙先生暂住闵行区,户籍在另外一个区,而需要进行公证的房屋则在市中心,孙先生行动不便,希望闵行公证处能上门公证。接电话的公证员一听这个情况,立即和声细语地安慰老人不要着急,可以为他办理的。孙先生舒了一口气,看到公证员跑了很远路专门为他认真负责地办证,解了燃眉之急,非常开心,逢人就说闵行公证员好。
“只要申请人居住地在闵行区,有上门办证的需求,我们就会上门公证。”徐雪梅介绍,做好上门公证就是帮人排忧解难。目前全处共有17名公证员,其中多数公证员都比较年轻,但从未出现过推诿 “上门公证”。正是本着以人为本的服务精神,闵行公证处承办大量民事、经济、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事务,年均办证2万余件,同时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公益性公证活动,常年免费接待咨询,赢得了良好的民生口碑。茅冠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