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强生生产的婴儿洗发水2009年曾被揭发含致癌物,该公司表示会逐步停用,但是最新调查发现,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内地及香港出售的强生婴儿洗发水仍含有致癌物质。强生对此回应称所售产品都已获当地监管机构批准,各种成分都是安全的。(11月3日《京华时报》)
这已经不是强生第一次被曝出旗下产品含有致癌物质了,用“屡教不改”形容强生,并不为过。当公众把质疑的目光再次投向强生,批评它缺乏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的时候,强生也为自己进行了辩解,宣称自己所售产品已获当地监管机构批准,各种成分都是安全的。
然而,在强生发表声明的同时,媒体也指出,强生在丹麦、芬兰、荷兰、挪威、瑞典等北欧国家以及日本、英国、南非等国家出售的同类产品,则不再含有这些有毒物质。这也就意味着,强生是完全可以做到在全世界市场都生产安全可靠的婴儿用品的,但是他们却没有这么做,而是在不同的国家执行了不同的安全生产标准。
至于强生对旗下产品区别对待的原因,除了缺乏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只考虑自己的市场利益之外,是不是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包括中国在内的这些国家,其产品安全标准出了问题。如果真像强生方面所说的那样,他们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是符合中国相关安全标准的,是经过当地监管机构批准的,那么也就意味着,他们的产品,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并不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而是我们的安全标准出现了问题。
到底是强生有问题,还是我们的标准有问题?如果是强生有问题,那么监管部门就应该加强监管,要求强生方面对自己产品的安全性负责。如果是我们的标准有问题,存在检测标准滞后、安全标准有待提高等问题,那么我们应该及时对产品安全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和提高。
强生是世界著名品牌,理应珍惜自己的品牌声誉,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但是仅仅依靠商家的这种道德自觉和自律,显然是不够的。要想严格监管,加强监督,先要给商家定好规矩,这个规矩,就是包括产品安全在内的各种标准要求,无规矩不成方圆,无标准则无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