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合同纠纷案例
中国法律网 > 合同纠纷法律 > 合同纠纷案例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合同纠纷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因拍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1-11-17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产武汉办),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55号。

  代表人黄天雄,该办事处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先贵,该办事处职员。

  委托代理人唐斌,湖北重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湖北新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洋公司),住所地湖北省云梦县城关镇梦泽大道38号。

  法定代表人柳传相,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先卿,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武汉福地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地拍卖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55号2楼。

  法定代表人单行逸,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勇,该公司职员。

  案由:拍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长城资产武汉办因拍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武民初字第3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长城资产办请求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并承担本案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

  经审理查明,2002年6月,福地拍卖公司与长城资产武汉办签订一份《委托拍卖合同》,约定:长城资产武汉办作为委托人委托福地拍卖公司拍卖其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的土地(8400平方米)及房产(4800平方米),即“鑫成大厦”项目上地和部分还建楼现房;拍卖标的进行拍卖需要有关部门审批,有关手续由福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标的由福地拍卖公司交付(转移)买受人,拍卖成交后五日内长城资产武汉办将拍卖标的交付福地拍卖公司,等。该合同签订后,福地拍卖公司于2002年6月20日与新南洋公司签订一份以长城资产武汉办委托拍卖标的为标的的《拍卖协议》,约定:新南洋公司应于拍卖会前一日向福地拍卖公司缴纳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下同),如未能成交,三日内福地拍卖公司将保证金归还;新南洋公司竞拍成功后,按拍卖成交额的5%计算佣金, 90万元封顶;同年6月29日前将成交额的80%和佣金的50%划到福地拍卖公司指定的帐号;拍卖标的过户手续由福地拍卖公司负责办理;过户完毕后五日内,新南洋公司支付完拍卖成交余款和佣金等。该协议签约当日,新南洋公司即向福地拍卖公司缴纳了拍卖保证金200万元。2002年6月22日,新南洋公司以1900万元最高应价拍卖成交后,依约于同年6月25日、26日、27日分三次将1320万元拍卖款划付到福地拍卖公司指定的帐号。福地拍卖公司亦向新南洋公司出具载明“代长城资产公司收土地出让金、拍卖佣金1565万元”的收据一张。而拍卖标的长城资产武汉办、福地拍卖公司并未过户移交新南洋公司,新南洋公司遂诉至一审法院。

  另查明,拍卖标的“鑫成大厦”项目84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系案外人武汉鑫成置业有限公司以批租方式取得,4800平方米还建楼现房所有权亦系该公司所有。2000年4月9日,武汉鑫成置业有限公司向长城资产武汉办出具授权书,授权长城资产武汉办对其所属资产组织评估,公开拍卖,变现的资产用以归还所欠长城资产武汉办的债务本息。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于本调解书签收之日起六日内返还湖北新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65万元及其利息100万元;

  二、武汉福地拍卖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案件受理费93453.84元由湖北新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93453.84元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李群星

  审 判 员 梅咏明

  代理审判员 邵震宇

  二00四年二月 日

  书 记 员 雷 曦


上一条: · 原告金融早报社清算组、原告深圳市金融早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天之彩印刷有限公司租赁与印制合同纠纷一案
下一条: · 上诉人胡金根与被上诉人江西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原审第三人丁璧光债务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最新合同纠纷案例: 
·“发展是实现人民幸福的关键”(总书记的人民情
·向“新”而行 以“质”取胜
·金科股份:正式向法院递交了重整申请相关资料
·梅西风波烧到代言,网民促白酒品牌“解约”,据
·水费更名(自来水)过户申请书
  最新合同纠纷咨询: 
·请输入咨询标题(0回复)
·三方合伙合同应该怎么拟(0回复)
·请输入咨询标题(0回复)
·挂靠合同(0回复)
·土地合同纠纷(1回复)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全部合同纠纷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案例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合同纠纷案例
最新
推荐
热点
 
  合同纠纷视频                    全部>>
民商法抵押商品住房保
非法拦截缘起合同起纠
因性爱光盘扬名 璩美
酒桌上的合同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