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工商税务新闻
中国法律网 > 工商税务法律 > 工商税务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工商税务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安徽男子非法制售假牙3234颗 上门销售个体牙医

中国法律网 来源:正义网 2011-11-10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正义网安徽11月9日电(通讯员张晓利 徐彬)安徽男子未经许可非法制售假牙3234颗被查处。近日,经来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来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肖兵华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宣告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098月,被告人肖兵华在没有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产品注册证》的情况下,租用来安县半塔镇居民林某的房屋,并以吉冠义齿有限公司的名义组织工人生产加工义齿(俗称假牙),由肖兵华及雇用的业务员李某、蔡某到天长、来安等地的个体牙医处联系加工义齿,向牙医提供吉冠义齿有限公司空白技工单。肖兵华及其业务员通过电话联系后到各牙医处收取病人牙模和个体牙医填写的技工单后带回半塔加工成义齿(钢牙、瓷牙),再上门销售给个体牙医。肖兵华自200911月至20104月采取上述方式销售钢牙2166颗、瓷牙1068颗,并以钢牙10-15/颗、瓷牙40-60/颗不等的价格向个体牙医收取义齿加工费共计人民币64380元,违法所得约1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兵华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非法生产、销售义齿,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根据被告人肖兵华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上一条: · 工商部门冻结银行存款等权限被取消
下一条: · 北京发改委官员揭超市潜规则 先进的货靠前码放
  最新工商税务新闻: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
·荷兰光刻机巨头发布!“中国已经升至第二了!”
·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
·高、精、尖:全顺铜业精英训练营, 开启创新人
·工伤赔偿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最新工商税务咨询: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是否需要资格认定(1回复)
·接了一家网吧,经营了2年,最近被工商所告(1回复)
·关于法人变更的问题!!(1回复)
·办微企咨询(1回复)
·如何开个饼店(3回复)
  北京工商税务律师:   
全部工商税务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工商税务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工商税务视频                    全部>>
上海:工商公安联合执
行贿不成 刺死工商所
工商查处百种假冒He
工商总局曝光10个违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