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婚姻家庭新闻
中国法律网 > 婚姻家庭法律 > 婚姻家庭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丈夫发现妻子睡在好邻居床上 获赔一万元了事

中国法律网 来源:重庆晚报 2011-1-7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丈夫回家不见老婆,却通过邻居的门缝看见老婆正睡在邻居男人的床上。当丈夫敲开门,老婆却玩“人间蒸发”。丈夫一气之下,用砖头砸伤邻居。邻居主动提出私了,最终因为私了未成,受害者把邻居打成轻伤,反而被法院判刑。武隆县法院昨日透露,此案中本是受害者的丈夫因打伤邻居,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丈夫发现妻子 睡在邻居床上

承办法官称,赵强和老婆小芸在武隆县一个镇上租房居住。他们租的是一排平房,平日里邻里之间相处还算和谐。谁家有个头痛脑热的事,大家都主动相互关心问候。让赵强气得吐血的是,平日关系很好的邻居王刚,却跟自己的老婆小芸睡上了床。

事情发生在去年11月7日上午。赵强称,当天早上吃完饭后,他出去打牌,但没找到合适的角儿,于是悻悻地往回走。回到家后,他看见老婆烧的一壶开水都烧出了水锅巴,却没人管。他大声喊老婆的名字,却没人答应。

因为他家和邻居王刚的家只是一墙之隔,两家的门并排着。当他喊声一停,突然听到王刚家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于是他通过王刚家的门缝,看到了让他不堪回首的一幕———小芸和王刚竟然睡在同一个被窝里。他马上喊王刚开门,王刚口头说“小芸不在”,但就是不开门。

赵强气坏了,使劲拍门,竟用手将门打出一个洞。王刚无奈,只得起床开门。

开门不见老婆 床底发现踪影

当王刚把门打开后,赵强一个箭步冲进屋去,却没发现老婆的身影。

王刚的房间没有后门,也没有后窗,前窗和大门都是赵强一直把守住的,小芸到哪里去了?难道人间蒸发了?

赵强怒不可遏,质问王刚小芸在哪里?王刚说房间里没人,自己不知道。赵强一听,火冒三丈,从王刚屋门前的一堆砖头里,操起一块砖头就往王刚头上砸。被砸后,王刚还是不承认。赵强又砸了王刚的头部一下。

赵强突然想到了床底。低头一看,气得血冲脑壳,大叫“你果然在下面,出来!”见藏不住了,小芸只得哆哆嗦嗦地爬出床底,然后马上向赵强跪地求饶。

赵强看到王刚头部流血了,就没再打。但他愤怒地对王刚说:“亏我待你这么好,今天早上你家的饭还是在我的锅里热的。”

双方都做让步 赔一万元了事

“这事不可能就这样算了,你说啷个办,公了还是私了。”赵强对王刚说。此时,周围邻居也围着看热闹。随后,赵强还给朋友打电话,称老婆被人欺负,喊朋友来帮个忙。很快,赵强的4个朋友也过来了。

王刚提出“赔5000元嘛”。“这啷个可能,我这回丢人丢大了,这么多人都看到了,马上全镇的人都要传遍了,你让我以后啷个过。起码要1.5万元才能了事。”但王刚坚持5000元的赔偿。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赵强的一个朋友出面撮合,让双方都让步,1万元了事。最后,双方答应1万元完结此事。

看到王刚头上受伤,中间人还提出让他先去医院包扎一下。随后,赵强叫了一辆三轮车把王刚送到医院做包扎,然后回家继续解决事情。但等到下午三四点,王刚给家里好多亲戚打了电话求助,但就是没人愿意出面。王刚老婆回家后,也不愿意出这1万元。最后,王妻给警方报案,称自己丈夫被人打伤了。就这样,警方才知道这起捉奸在床、邻居被打伤的事。

如何钻进被窝 双方说法不一

承办法官称,在当事人接受警方调查时,双方的说法却有些不一致。

王刚称,他早上吃完早饭后就在洗碗,妻子上班去了,儿子也上学了,家里只有他一人,他觉得无事可做,就脱下衣服到床上睡觉了。而小芸也在家洗衣服,看到他家房门没有关严实,就主动进屋要和他一起睡觉。王刚称,自己当时还说“这样不好哦,被赵强发现了要打架哦”。小芸却说“不怕”,并叫王刚把她带到外面去打工。但小芸上床的时候没有脱衣服,刚上床睡了几分钟,赵强就回来了。

但赵强的说法却是,王刚是强行把小芸拉进屋去的。

不管小芸是怎样进入王刚的房间,事实是王刚和小芸睡在了同一个被窝里,并由此引发了一场血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这是典型的法不容情

承办法官:在这起老婆红杏出墙、丈夫捉奸在床的案例中,赵强本是受害者,但他最终却成了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并获刑,从道德受害者的身份急转为刑事犯。

法律和道德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产生的后果也有本质区别。当一个人的行为触犯了道德,他可能会遭到世人的唾骂,但却仍然能自由自在地生活;但当一个人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他可能会受到世人的同情,但他却失去了自由———这就是所谓的法不容情。

本案中,赵强是道德的受害者,他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进行民事维权,但却不能以非对非,采取暴力的方式剥夺他人的身体健康。他将王刚的身体打伤,是侵犯了王刚的身体健康权,并且达到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他就要被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条: · 富婆当第三者怀孕 出3000万求情郎原配离婚
下一条: · 夫妻为儿取名起纠纷反目闹离婚
  最新婚姻家庭新闻: 
·男方离婚起诉书
·什么情况下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探望权在什么情况下中止?
·起诉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军人结婚登记是否有特殊程序?
  最新婚姻家庭咨询: 
·起诉离婚该判决是否公正合理?(0回复)
·如何取证(0回复)
·关于合法休假(0回复)
·结婚(0回复)
·独生子女办理条例(0回复)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全部婚姻家庭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婚姻家庭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婚姻家庭视频                    全部>>
无处安身的爷爷
江苏未婚妈妈网上拍卖
荒唐的报复
婚姻变奏曲·致使的怀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