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9日上午,站在已经营业的定远县城伟华新天地商业街头,冬寒料峭的天气,不禁让记者和吴洪海都在瑟瑟发抖。吴告诉记者,这片繁华所在原本是他的家,共有1600多平方米,在没有谈拢拆迁条件的前提下,他的家被开发商强拆,至今赔偿和拆迁补偿还没有拿到,偌大一家人,这个冬季已无处安身。
吴告诉记者,去年六月到九月的拆迁季节,他一家人始终生活在恐惧之中,经常深更半夜有人来砸他家的窗户,甚至企图在他家放火。他知道,这一切的目的只有一个——撵走他们,然后拆房。这种恐惧直到9月10日他家被强行夷为平地结束,由此,吴洪海由恐惧变为愤怒,由愤怒到抗争,他要讨个说法,但直至今天,没人来帮助他理清事实,据实补偿。
地被相中,噩梦开始
吴洪海是定城镇定东村焦桥组村民。据他反映,拆迁前他家共有宅基地1000余平方米,房屋600余平方米。因为地处县城,吴家所在的地块成了众多开发商眼中的“香饽饽”,终于,滁州伟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准备在此处兴建商业街,由于拆迁补偿没有谈拢,吴洪海一家人的噩梦就此开始,他详细向记者讲述了他的被强拆遭遇:
2009年6月2日,W公司推平他家300平方米宅基地,将两千多块水泥砖、一千多块瓦,两个厕所、一个浴室全部推倒砸碎垫地,他报警后,警察带走一人;
2009年6月12日,一台挖掘机将他家90余平方米宅基地挖成大坑建楼基;
2009年6月23日、24日、27日和7月2日等连续几个深夜,分别有不明身份人员到他家来砸窗户,剪电线,从门缝向家中灌油。7月9日深夜,不明身份人员在他家门窗、床上浇了机油、柴油,未及点火被发现,后逃走。
8月31日晚,他家东面房子被强行推倒,9月4日凌晨,堆放家具及饭店用房等6间房被推倒,9月10日晚,所有余房被推倒。至此,他们一家人无家可归。
警方查明系开发商派人强拆
定远县公安局侦查查明,吴洪海位于定城镇焦北巷2号的家系伟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一项目用地,因地方政府没有与吴洪海谈好条件,一直没有拆掉,但该公司项目部经理刘某多次催促在工地承包工程的徐某,叫徐某想办法。
徐某于9月4日凌晨与伊某一起找来铲车,因怕吴洪海家有人,伊某从工地上找来铁丝把吴洪海家的门拧死,然后叫驾驶员开铲车把吴洪海家的南侧一排房子的北边墙铲倒,随后,徐某在刘某的催促下,又于9月7日晚把吴洪海家南侧剩余的房子全部推掉。
在公安机关调查期间,徐某在刘某的催促下,又于9月10日叫来挖机,把吴洪海家北侧的房子全部推掉,并安排人把推掉的房屋及屋内物品全部拉走。
法院判决赔偿18万
定远县法院在审理时查明,经定远县价格认定中心鉴定,吴洪海家被损毁房屋价值34511元,吴洪海家有产权证房屋面积为77.76平方米,经评估价值为21800元。吴洪海家的其他砖木房、简易房等被刘某等被告人毁坏的事实确实存在,但由于实物已经灭失,房屋毁坏的准确面积无法确认。
2010年9月,定远县法院判决,刘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伊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刘某、徐某、伊某等三被告人赔偿吴洪海有产权证书面积为77.76平方米房屋损毁价值人民币21800元,被告人刘某另给付吴洪海其他物损价值计161000元(含鉴定费10000元)
吴洪海的疑惑与无奈
采访中,吴洪海始终认为,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应该是地方政府与他之间的事情,像这样的商业开发拆迁,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跟他谈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谈妥之后,政府才能拆迁。但现实的情况确实令他很困惑,地方政府派来的一位干部在只和他谈了两次且没谈好的情况下,就由开发商出面搞暴力拆迁。房屋拆掉后,至今地方政府没人来和他谈安置和补偿。
同时,法院以“实物已经灭失,房屋毁坏的准确面积无法确认”为由,只判决赔偿18万余元,尤其不能令吴洪海信服。他手头有很多照片、录像资料能证明他家房屋的数量和面积,他的邻居也知道他家的情况,怎么就无法确认呢?100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和600多平方米的房屋,还有家里的那么多东西,不可能只值18万元!这点钱在如今的定远县城只够买半套住房。
吴洪海告诉记者,他希望孩子们今年回家过年时,能有一个安身之所。为了申诉,他定制了一面申诉广告牌,上面贴满了他家的实物图片,准备逐级反映情况。
针对吴洪海反映的情况,地方政府拆迁部门如何看待呢?为核实情况,记者电话联系了定远县定城镇政府党政办,提出采访要求,希望能与镇有关领导或工作人员联系,沟通情况,但记者告知意图后,对方不再接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