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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男子出狱一年内强奸妇女16起 被判死刑

中国法律网 来源:合肥在线 2011-1-22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1年多时间内先后实施强奸行为16次、盗窃十余起,而案犯居然是一60多岁的男子。近日,该男子被亳州中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王义杰在1983年10月10日因犯销赃罪、敲诈勒索罪就被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85年8月14日,其在河南省五二农场服刑期间,因犯脱逃罪被加刑三年。1999年5月11日再次因犯拐卖儿童罪被法院判刑,直到2009年5月13日才被释放。

出狱之后,王义杰并未悔改,反而于2009年7月,到利辛县纪王场乡张某某家,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将已经60岁的张某某强奸。2010年4月29日夜,王义杰又窜至利辛县纪王场乡纪某某家,将已经90岁的纪某某强奸,并强行索要钱财但未遂。

2010年6月9日晚上,王义杰来到利辛县庄某某家,掐住其脖子欲实施强奸。庄某某儿子闻讯后来到屋内,却被王义杰用钢棍打伤头部,后在村民的帮助下王义杰被抓获。经鉴定庄某某之子为轻伤,庄某某为轻微伤。

法院查明,从2009年5月份到2010年6月短短1年多的时间里,被告人王义杰共实施强奸行为16次。同时,王义杰还实施了十余起盗窃行为,盗取财物共计617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义杰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另外其还犯有抢劫罪和盗窃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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