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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万过路费案4人被问责 高速路公司称绝无内鬼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京华时报 2011-1-17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368万过路费案4人被问责 高速路公司称绝无内鬼

时建锋弟弟时军锋到当地派出所自首。图/CFP

时建锋弟弟时军锋到当地派出所自首。图/CFP

昨天,河南省高院和平顶山市中院联合召开发布会,通报“河南农民时建锋诈骗368万元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处无期徒刑”案最新情况。河南省高院党组认为,平顶山中院在审理时建锋诈骗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握不严等问题,决定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主审法官被免职,主管副院长被停职检查。

目前,时建锋弟弟时军锋已投案自首,平顶山中院已建议平顶山市检察院撤回起诉。

河南省高院介入调查

昨天16时30分,河南省高院和平顶山市中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河南农民时建锋偷逃过路费案”的最新情况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河南省高院副院长田立文、孙振民,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分别就本案存在的问题、案件进展以及对相关审判人员责任追究情况作了说明。

平顶山市中院对“时建锋诈骗一案”判决后,引起广泛关注。1月13日,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批示,要求省法院刑庭、审判监督庭介入了解案情。1月14日,张立勇要求主管刑事、审判监督的副院长召集省院刑庭、审监庭调阅案件卷宗,认真审查。15日晚,张立勇主持召开河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听取平顶山中院对本案的汇报,研究分析案情,随后又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主审法官被调离岗位

田立文说,省高院党组认为,平顶山中院在审理时建锋诈骗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握不严等问题,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信力,决定对相关审判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1.平顶山市中院刑一庭主审法官娄彦伟对案件证据审查不细,把关不严,免去其助理审判员职务,调离审判岗位,接受培训,等候处理。

2.平顶山市中院刑一庭庭长侯晓宏领导不力,负有主要责任,失职,责令平顶山市中院依照法律程序提请免去侯晓宏刑一庭庭长职务,接受培训,等候处理。

3.平顶山市中院副院长任建军,作为主管副院长,主持审判委员会把关不严,没有尽到应尽职责,经商平顶山市委同意,对其停职检查。

4.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保振,作为院长,要对全院负责,干部教训培训管理不到位,对其诫勉谈话。

5.责成平顶山市中院向河南省高院、平顶山市委写出检查,对平顶山市中院在河南省法院系统通报批评。

此外,河南省高院作为审判监督的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不力,向河南省委、省政法委写出检查报告。

弟弟投案供称曾行贿

15日晚,在看望七旬母亲后,时建锋的弟弟时军锋在老家河南省禹州市无梁镇派出所向警方自首。此前,时军锋已经上了平顶山警方的网上通缉名单。

无梁镇派出所所长王旭灿说,15日22时左右,时军锋前来投案自首。“这几天,我们曾经通过时军锋的亲戚和当地村干部等人做工作,劝说他主动投案。”

时军锋投案后,交代了此案中的诸多重要情况。时军锋称,他哥哥时建锋是顶替他入狱的,案发后曾有人向他承诺,时建锋很快可以被放出来。他曾经向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行贿。

王旭灿说:“根据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我们在对时军锋进行正常的讯问、笔录后,移交平顶山市公安部门。”

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

河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平顶山中院认定时建锋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在时建锋是否参与犯罪,是否与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等。

河南省高院副院长孙振民说,时建锋诈骗一案的事实认定中,军车牌照、士兵证等证件来源不清,向收费站出示的车辆通行手续来源不清以及时建锋用他人身份证购买车辆的原因也不清楚。

平顶山市中院院长郭保振说,时军锋投案自首,使本案的主要事实、证据发生重大变化,已经建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调查

律师认为适用法律错误

15日,时军锋与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伯阳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常伯阳透露了辩护方向,他认为本案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根据《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应适用《刑法修正案(七)》,而不是最高院有关诈骗罪的司法解释。

此外,有知情人透露,本案审判长娄彦伟是助理审判员,不具备担任审判长的资格。平顶山中院回应称,助审员可以担任审判长。

时军锋否认车牌造假

15日晚,到达无梁镇派出所后,时军锋面对众多媒体记者掏出一份合同。合同上盖有武警某支队的公章,合同的甲方是两个人,张某和李金良。合同签订于2008年9月,内容是时军锋的4辆车支付甲方每年120万元费用。

时军锋说,他曾购置两台卡车,因为出了几次事故,一年多亏了一二十万元,后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武警某支队的李金良,又经李认识了其介绍为武警禹州中队的张某,李称可以弄到部队牌照。他于是把两台车卖了,另贷款40多万元买了两台新车,在支付了约30万元的前期费用后上路运营,跑了几个月基本没人查,碰上查车也都能顺利过关,他于是与二人签下那份合同。

时军锋还出示了一份武警某部2009年12月给平顶山市公安局的证明,称自2008年5月至2009年1月,该支队进行营房建设,雇用时军锋的两台车替支队运输沙子,分别挂支队30055和30056的车牌,使用期为7个月。对此,平顶山中院在判决书中称,经查没有李金良此人,并称车牌为假造,判决中没有提及张某。

时军锋15日晚出示给众媒体的材料中还有一份车辆处理放行通知单,对象是河南省治超办,内容是武警部队方面已对时军锋的两台挂军牌的车辆作出处理,请对方按规定处理后予以放行,落款日期为2009年6月25日。时军锋说,他之所以认为所挂牌照为真,是在此前几次包括河南方面对车辆的查验中,他的车均检验合格予以通行。

高速路公司称绝无内鬼

时军锋出示的合同中,还写明每月支付给平顶山下汤收费站正副站长5000元费用。

据了解,下汤收费站站长叫王欢,副站长叫李占峰。15日晚,在郑尧高速公路平顶山服务区,记者见到了时任下汤收费站站长的王欢和副站长李占峰。两人都称从没见过时家兄弟,也没签过此类合同,更没收过合同里说的每月5000元的工资。

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煜伟说,这几天传高速公路有“内鬼”后,公司多次对王欢和李占峰等人进行内部调查,没有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他还说,正是王欢和李占峰发现可疑向平顶山分公司报告,才导致两辆车被查获的。

■对话时军锋

搞军牌的人说回报很高

在从郑州到无梁投案的路上,时军锋向同车的记者讲述了心路历程。

记者:跑运输是谁的主意?

时军锋:跑运输背后牵涉的人太多了。我认识一些人,他们说能帮我搞军牌,说前期会出很多钱去打点,但是后期就能不交过路费,回报很高。

记者:你一共花了多少钱去搞运输?

时军锋:车钱大部分是贷款,光打点各个环节就花了30万。

记者:那你哥哥做什么?时军锋:他就是帮我看看沙场,有时候看看车。

记者:你是什么时间有了自首的念头?

时军锋:看到报纸上报我哥哥逃天价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的新闻。

记者: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想自首?

时军锋:之前我觉得这个案子没法翻案了,背后牵涉的人太多,现在有了媒体的关注,我觉着翻案的希望大了。

记者:决定自首之后,你在做什么?

时军锋:我一直在收集各种证据,这事背后是别人指使我做的,我和哥哥都不是主谋。

记者:你现在有什么期望?

时军锋:现在媒体关注了,也有律师帮忙,我希望能把一些真实情况反映出来。

记者:你现在的心情是怎么样的?

时军锋:我中午给派出所的人打了电话,说要去投案。当时心情很紧张。不过想到哥哥很可能会判轻一点,我的心里就好受多了。我最希望的是,这个案子我哥能判个缓刑。

■案件回放

骗免368万过路费判无期罚金200万

2010年10月17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时建锋: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购买伪造的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悬挂到自己购买的两辆自卸货车上,雇用他人驾驶车辆,通行郑石高速公路运送沙石,累计骗免通行费368万多元。

2010年12月2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院以诈骗罪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追缴时建锋违法所得一切财物。

此案披露后引起强烈社会反响,平顶山市中院14日决定启动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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