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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公开卖“肉香王”和“辣椒精” 50元一包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云南网 2011-1-10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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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公开卖“肉香王”和“辣椒精” 50元一包

昆明市场上出售的肉香王首席记者 陈昱州/摄

这两种食品添加剂在省外已成“过街老鼠”

官渡区工商局和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不归他们管 继长沙季季红“化学火锅”之后,长春“肉香王”食品添加剂现身,据当地媒体报道,这种添加剂过量食用可致癌。

前天,本报记者在昆明小街干菜批发市场见到了各种食品添加剂,卖家称这些添加剂有提鲜、提味的作用,包括此前媒体报道的辣椒精,在这个批发市场亦有身影。

对这个事情,官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渡分局相关工人员表示,此事不归他们管。

昆明餐饮行业一位资深人士表示,食品添加剂不是不可以使用,而是在目前的餐饮市场上,食品添加剂有滥用的嫌疑。这位资深人士认为,餐饮市场乱象横生,不但损害消费者,最终还将损害整个行业利益。

昆明可以买到肉香王、辣椒精

前天上午,本报记者来到昆明小街干菜批发市场,这里有各种调料供出售。记者以打算开小馆子为由进店咨询,老板说,这些添加剂有提鲜、提味之功效,只要用量在国家允许范围内,是没有问题的。

记者问:“这些添加剂,工商部门会不会来查?”

老板很不以为然地回答:“刚刚还有工商的人带着记者来,没有问题,这些厂家都有正规合法手续,要是有问题,我们怎么敢摆出来。”

在这个商场,记者还发现,另一家店的门口,摆放有长春媒体提及的“肉香王”。记者上前询问,于是有了下面的对话:

记者:“你这里有两种‘肉香王’,价格怎样?”

老板:“圆筒包装的50,方形包装的35。”

记者:“一瓶能用多久?”

老板:“这个要看你的生意情况了。就像抽烟一样,有的人一天能抽一包,有的则一个星期才抽一包。”

最后,采访记者买下了35元的方形包装“肉香王”。打开瓶盖,里面是黏稠的黄色液体,散发出浓郁的肉香味。瓶身上的使用范围一栏写有“广泛用于肉制品、卤制品、火锅底料、煲汤及烹饪菜品中。”在用法用量一栏上,写有“在各类制品中加入0.2%—0.5%。”白色的方形瓶身上,商标、QS认证、厂址等一应俱全。

在这家干菜批发市场上逛一圈下来,在有个店子,竟然还有被长沙媒体点名的“辣椒精”,价格在50元左右。

一家店主说,这些添加剂,国家是允许使用的,关键是要能掌握使用量,所以,他们卖的这些添加剂,并不违法。

工商和质检都说管不了这个事

当天下午,官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接获记者反映的情况后,表示要向上一级部门请示。这位工作人员请示后表示,只能以回复公民咨询的方式回答,“接受你的采访,需要报请局领导请示。”

官渡区工商局这位工作人员说,工商部门有一套严格的执法程序,从记者送交的这瓶“肉香王”上看,其产品包装看不出问题,只有如质检等权威部门出具检验报告后,才能由工商部门进行查处。而且,目前国家对食品添加这一块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工商部门尚无法做出任何动作。这位工作人员建议向官渡区质监部门咨询。

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渡分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按照《食品安全法》,质检部门只负责食品的生产领域,而在市面上出售的“肉香王”,属于流通领域,这个不归质检部门管理。

业内人士:先从行业自律开始

烹饪行业使用添加剂是否允许?就这一问题,昆明市烹饪行业一位资深人士表示,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在特定食物中添加特定量的添加剂,是允许的,添加剂的作用就是提味,但是,由于行业内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一,造成了目前食品添加剂有被滥用之嫌,“就以火锅为例,如果在其中添加一定量的添加剂,是允许的,但由于各方面原因,目前至少有90%的商家在滥用添加剂,过量的添加剂,在高温下的火锅中有可能发生化学反应,损害消费者身体,并最终损害整个行业利益。”

高级膳食营养配餐师凌晨先生就目前的添加剂滥用现状给出的出路是:先加强行业自律。“我所在的企业,会定期将所用膳食调料送相关部门检验,就我所知,添加剂并非不允许用,而是要科学使用,目前的现状是添加剂由配角变成了主角。企业可以先加强自律,制定出一个稍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这是目前餐饮行业挽回声誉可以先行的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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