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医疗纠纷新闻
中国法律网 > 医疗纠纷法律 > 医疗纠纷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医疗纠纷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女子被医院错误割掉胆囊诉赔10万元

中国法律网 来源:成都商报 2010-9-9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9月9日报道

“关注侵权责任法新案”追踪

今年7月5日,侵权责任法实施后4天,成都的张女士到医院做B超检查后被告知胆囊有结石,建议手术切除。但手术后,张女士的家属发现被切除的胆囊中并没有结石。张女士认为,医院在手术前告知病情错误,给其身体和精神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因此根据《侵权责任法》起诉医院赔偿10万余元。

原告律师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只要患者可以证明医院有过错即可,无需再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但金牛法院受理该案后,医院方仍然申请了医疗事故鉴定。有成都法官指出,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官很难判断复杂的医疗纠纷。尽管侵权责任法没有规定,但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否会真正“消失”还是个谜。据悉,这是《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成都首例此类案件。

她“被手术”

医院诊断她有胆结石 做完手术家属却发现没有

今年5月22日,57岁的张女士到成都一家医院做常规检查,B超报告提示有0.7cm大的胆囊结石。1个多月后,张女士再次来到医院希望确认病情。主治医生在看了张女士之前的B超报告后,要求张女士再做一次检查,当日的B超报告同样为“胆囊大小形态如常,囊壁未见增厚,囊内见一约0.6cm强回声伴影”,超声提示为:胆囊结石。

主治医生将诊断结果告知了张女士,并建议手术“打洞”切除胆结石。7月7日,张女士签署了手术同意书后,被推进了手术室进行胆囊切除手术。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手术后,主刀医生把切下来的胆囊放在手术盘内带出给家属看。此时,张女士的家属发现胆囊并无异常,也没看到任何固体,“之前诊断的‘胆结石’呢?”

医生解释说,切除的胆囊内的确没有之前诊断的0.6cm“结石”,只有一个0.2cm的结晶体,经指头一按已经破了。“没有胆结石,却要患者切除胆囊,这不是让患者受罪吗?”张女士的家属当即提出,要把切下来的胆囊拿到其他医院化验,但遭到了医院方的拒绝。

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接受了张女士的委托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因说明病情错误导致原告胆囊被切造成的各项损失10万余元。

双方博弈

医院方提出医疗事故鉴定 律师认为不需此鉴定

据了解,金牛法院受理该案后曾组织双方调解,但因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而未果。目前,被告医院方已根据以往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提出了医疗事故鉴定;王律师表示,如果鉴定结果对患者不利,原告方将申请司法鉴定,以对抗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

王律师认为,由于医疗鉴定委员会与医疗机构、医生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患者很难相信其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在以往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中,医院方几乎都要申请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而经过鉴定后,法院往往就只认该鉴定结论,判决结果也只以该结论为依据,这实际上是把医疗损害赔偿案的审判权交给了医学会。由于《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以及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如果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王律师认为,医院方在手术前未向张女士说清楚病情,也未告知手术的替代方案,而这些情况都可以从病历中反映,足以说明医院的过错,而无需再经过医疗事故鉴定。

法官:医疗事故鉴定有助法官判断

成都一基层法院的法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目前法院仍然要求医疗纠纷案件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主要是《侵权责任法》规定得过于原则,相关的配套解释没出来前,要完全依靠法官个人对复杂医疗纠纷进行独立判断不现实。而目前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鉴定相对来说更具有专业性,对法官的判断有极大的帮助。同时,该法官也表示,医疗事故鉴定只是审判的参考,法官最终还是会依据《侵权责任法》对医疗纠纷作出判断。

新法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非必经程序

只需证明医院有过错行为

据了解,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争议案件须经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才赔偿,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医疗诉讼中法律考量的核心和重点是“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但《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新的规定,表明该关系不再是医方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经程序,只要患者能证明医院有过错行为即可。

法律延伸

取消医疗事故鉴定难度大

需完善程序弥补漏洞

 

《侵权责任法》专门列出第七章规定医疗损害责任,其中第11条从各方面规定了医疗纠纷的处理及归责责任,但未有一条提及医疗事故鉴定,但这并不意味这“医疗事故鉴定将成为历史”。这条规定一出台就备受社会特别是医学界和法学界关注。

有法学专家指出,《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大部分患者可能会采取司法鉴定的方式举证,要求医方配合鉴定,但医院方也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果两份鉴定结果不同的话,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要求,要求两份证据的提供者出庭质证,最终做出裁定。因此,医疗事故鉴定并不会被“封杀”,而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程序、弥补漏洞。

上一条: · 上海55名眼疾患者因眼科治疗失明
下一条: · 西安男子腿部手术2年后取出纱布 医院否认责任
  最新医疗纠纷新闻: 
·美议员提案限期要求字节跳动剥离TikTok,
·即日起香港楼市政策全面撤辣
·医疗纠纷,过度维权也违法
·医疗事故的证据如何收集?
·发生医疗纠纷的解决措施
  最新医疗纠纷咨询: 
·医疗事故(0回复)
·武汉医保(0回复)
·武汉医保(0回复)
·起烤瓷牙把基牙起掉一颗(0回复)
·特殊情况下生育险怎么报(0回复)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全部医疗纠纷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医疗纠纷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医疗纠纷视频                    全部>>
胆结石手术引发医疗纠
胡瓜女婿涉整容医疗纠
医护戴钢盔上班只因医
台州某医院医疗纠纷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