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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富豪占良田建“活人墓”续:限期已过未自拆

中国法律网 来源:荆楚网 2010-9-7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武穴富豪占良田建“活人墓”续:限期已过未自拆

荆楚网消息 “限拆期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为何‘活人墓’还安然而立?”有网民在荆楚网东湖社区反映,武穴富豪霸良田建的墓地已经过了“自拆”限期,当事人未自行拆除,执法部门也未强制拆除。9月6日,武穴市国土资源局回复,按照法规流程办理,暂无法申请强制执行。

“武穴富豪霸良田为父母建豪华‘活人墓’”的消息经荆楚网报道后,引起当地部门高度重视。8月3日,武穴市国土资源局向当事人柳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15日内自行改正,并处6558元罚款。该局执法大队也表示,如逾期不自行拆除,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本该在8月18日前就“自拆”的豪墓,至今仍占据耕地。

9月6日,武穴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刘队长回复,此前已经多次说服当事人承诺“自行拆除”,但其均未兑现。目前,只能等60日的“行政复议”申请期满,当事人未提出申请、又不自行拆除,武穴市国土资源局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刘队长介绍,按法规流程,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即使复议机关作出“维持该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当事人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据了解,《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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