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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科大1名院长被指论文剽窃 承认有连带责任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京华时报 2010-9-6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北科大一院长被指论文剽窃 举报或因内部斗争

京华时报9月6日报道  近日,北京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尹怡欣教授署名的论文被指剽窃。

尹教授称,涉嫌剽窃的论文多为其指导的研究生、博士生所作,发表时学生将他名字一并署上。作为指导老师和署名作者,他坦承自己“有连带责任,起码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

昨天,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主任吴常信院士表示,教授署名如果是经过本人同意,且论文确实存在剽窃,就要承担责任。他认为,教授对学生发表的论文,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1.匿名举报论文剽窃

8月26日,一名自称是北京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老师的男子称,收到一封匿名电子邮件,主题为“院长论文剽窃”,附10份word文档,整理出8篇论文涉嫌剽窃的细节。院长尹怡欣教授均为这些论文的第二或第三作者。

此8篇论文陆续发表于2005年至2009年,其中7篇论文见诸学术期刊,1篇为会议论文。经核实,8篇被指剽窃的论文,第一作者均为尹怡欣教授的学生,6篇为博士生所作,博士后和硕士生各有1篇。

举报材料显示,有些被指剽窃的论文与被剽窃论文相似文字达上千字,有一篇被指剽窃的论文涉嫌抄袭另外7篇博士学位论文。另有部分论文剽窃公式及图表,“只更改了表中数据”,且分析方法和结论也相似。被指剽窃的论文中,涉及被剽窃论文均未以参考文献的形式出现,雷同文字也未加引号标注出处。

2.原作者认同剽窃说法

南昌大学副教授叶发茂的博士学位论文在被剽窃的论文之列。叶教授说,去年就发现论文遭剽窃,曾就此向刊发剽窃论文的《自然科学进展》杂志社发邮件反映,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他此前并不知道自己的另一篇论文也被剽窃,“通过对比,确实有很多雷同的地方”。他表示,“去争没多大意思,现在也没精力搞这事”,因此暂无投诉打算。

华北电力大学金秀章副教授的博士学位论文也在被剽窃的论文之列。他认为举报材料基本属实,但重复率高的文字以基本理论为主,“这部分内容的表述一般差别不大,但作者太懒,把原话直接搬过去用了”。金教授认为,合理引用当注明出处。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师付兴建得知自己的论文被剽窃后,称“并不介意”,因为他博士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尹院长是老院长,第一作者又是我的师妹,大家都在一个课题组,资源是共享的”,他说,“称抄袭太严重了点”,但“最好能标明一下参考文献”。

涉嫌遭剽窃的论文名单上,有一篇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首席教授蔡自兴2001年指导的博士论文。身为多家杂志的编委,他认为,“是否抄袭,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蔡教授表示,不标明来源、不加参考文献就用他人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思想,属于抄袭,“即便内容不一样,直接用别人的思路也是不可以的”。

蔡教授说,论文署名发表前应经导师同意,导师最好与学生当面讨论论文,看文章有无创新点,用别人的东西是否标注文献出处,署名顺序、文章内容、保密问题等均要经过几位作者共同商量。

针对此事,他建议学生和老师都检视自己的行为,“搞假越来越厉害,学术诚信大成问题”。

3.认定一篇论文抄袭

8月30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尹怡欣教授。尹教授开门见山地说:“我知道你们说的论文剽窃的事情。前几天学校有关方面也接到了上级单位转来的举报材料,我配合他们做了调查,对涉嫌剽窃文章的发表背景、署名情况进行了解释。”

尹教授表示,材料中提到的8篇论文中有1篇没见过,其余的都有印象。他认为,列举的涉嫌剽窃部分“确实很相似”。其中一篇2005年发表的英文会议论文已有定论,第一作者是他所带的博士生,到日本室兰大学交流学习一年,写了这篇文章。“第二作者是实际指导他的日本教授,我是第三作者,把我的名字署上可能出于尊敬吧。该生做论文急于求成,抄袭了部分内容,2006年日方发现,两校进行沟通,本校对该生进行了延期毕业处理”。

有3篇被指剽窃论文的第一作者为赵峰(化名),尹教授和学院的付冬梅教授都有署名。尹教授说,赵峰是他名下的博士,一直跟着付冬梅教授做研究。所发文章送他看过,但因非自己的研究领域,他没细抠内容,觉得“应该没问题”。

4.院长称有连带责任

“老师对于学生的研究有指导责任,学生出于尊敬,会在自己的论文上把老师名字署上,署导师名的文章也更容易发表。”尹教授说,列举的论文多数发表在业界并不知名的刊物上,对教师评职称而言“都不算数”。

尹教授认为论文有大段的雷同文字“不合适”,“如果研究中出现的现象与前人研究类似,应该经过自己的理解,用自己的语言去描述,引用别人的描述应该注明出处。”他说,一直反复向学生强调不能抄袭,但仍有学生写作不够严谨。

尹教授说,学术期刊会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审读,但专家不可能对每个细分领域都精通,也不可能看过所有的早先资料,因此未必能发现论文中的抄袭现象,所以有剽窃嫌疑的论文会被刊发。

尹怡欣坦承,尽管他不是被指剽窃论文的第一作者,但他“有连带责任”。

5.举报或因内部斗争

3篇被指剽窃的论文的第一作者赵峰表示,被举报“很突然”,他认为自己是“学院内部利益斗争的牺牲品”,他所写的论文“没有大的问题”。

赵峰称,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因篇幅有限,因此不可能列上所有写作过程中曾参看过的文章,只会列上“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举报材料中所列文章,他看过,也好像在文中标注过,但因杂志发表周期长,“来来回回改了好多次,标注可能不小心删了”。

赵峰说:“人无完人,文章也是,要抓辫子总能抓出来一些。”关于给老师署名,他称原因各不相同,有时出于对老师的尊重,有时老师也确实需要文章“充数”。在论文投稿前,他一般都会给老师过阅,“但老师都很忙”。

6.校方已经介入调查

8篇被指剽窃的论文中,有两篇论文的第一作者为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系副主任董洁。她表示,自己论文中的一些表述与其他论文出现雷同,可能是因为自己有所“疏忽”,没有加注释和参考文献。

董洁说,其中一文发表于她博士在读期间,导师为尹怡欣院长。“一般都会把导师名字带上,等毕业后自己做研究,就慢慢不带导师的名字了。”

据了解,北京科大校方已接到类似举报材料,并对材料进行核实,该校学术委员会已介入调查。

■期刊回应

学术规范需作者自律

《自然科学进展》于去年8月31日与《中国科学》合并。现任《中国科学》期刊副总编辑的任胜利原在《自然科学进展》编辑部工作,他称并不知叶发茂教授反映论文抄袭一事。

“我们有专家资料库,论文发表前都经过专家组评审”,任胜利称,责任编辑收到文稿后,将送给三位该领域从事相关研究的专家审核。

他强调,期刊重点把关的是论文的科学性,而非学术规范。“我们没有义务专门针对学术不端和道德规范。”他说,蓄意造假、一稿多投、剽窃抄袭等现象防不胜防。他称,一经核实,将对抄袭文章进行撤稿、通知作者所在单位等处理。

■专家看法

教授应监督学生论文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主任吴常信院士介绍,今年6月份出版的《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一书,对学术不端行为,诸如“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作出明确界定,可作为目前认定学术违规的依据与标准。

吴常信院士说:“关于抄袭和剽窃的界定,在质和量上都有相应规定。适当引用是被允许的,如标明出处就不构成抄袭”。他认为,受著作权保护的论文中的论点、观点、结论被引用,却没有在参考文献里列出,研究成果中的调研、实验数据、图表被照搬或略加改动,片段抄袭却没有标注,这些都是抄袭和剽窃行为,但具体认定还需依据材料做调查。

吴常信院士介绍,针对举报材料,首先要核实此教授署名是否经过本人同意,如确实知道,则失职责,当根据署名承担责任。他认为,教授对学生发表的论文,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律师说法

署名者都要担责任

 

京华律师事务所夏广域律师认为,非单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几位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权。举报材料所列论文,尹怡欣教授虽非第一作者,但需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能证明抄袭部分非其所写,且不知情,才有可能不用担责。如抄袭文章出版并获得利益,就算不知情,严格来说也要担责。

夏律师还表示,合理使用应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适量引用,引用部分不能成为文章主体。抄袭则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并发表,“只要不是自己创作,将他人的作品以自己名字发表、使用,不管多少都是抄袭。”如果被认定为抄袭,作者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著作权被侵犯的原作者,可找抄袭者和出版发行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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