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羊城晚报9月27日报道 四川消息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张素芬曾经是内江资中南园总公司总经理,公司资产逾千万;同时她还是原重龙镇西街居委会主任、支部书记、县人大代表。按常理,张素芬应该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然而,已过耄耋之年的她却选择住进了老年公寓;而仅给她做了3年保姆的中年妇女陆正华,却通过张素芬的“遗赠”,拥有了好车和两套大宅。
推销员变身保姆认太婆为干娘
张素芬没有子女,老伴也于1993年先她而去,平常生活都是她的企业职工和街坊友情照顾。2005年下半年,已经78岁的张素芬身体不好,经常生病。这时,资中重龙镇后西街九组的中年妇女陆正华,认识了张素芬。
街坊们介绍,陆正华当时只是一个走家串户推销保健品和按摩器的推销员;她知道张老太无儿无女且身家不菲,于是每天两次到张素芬家帮忙按摩,给张素芬留下了好印象;后来她认张为“干娘”。
2006年3月,陆正华把原来照顾张素芬的人遣走,自己住进张家当保姆。半年后,陆正华开始掌管张素芬的现金、存折,甚至连南园总公司的公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及张素芬的私章,都由她一手“打理”。
或卖或遗赠太婆财产转给保姆
2006年9月29日,张素芬将南园位于重龙镇西顺城街66号、面积达226.06平方米的总公司房屋,卖给陆正华,双方议定价11.7551万元。随后,陆正华将大宅过户到自己名下,可自始至终并未按合同约定付一分钱。
2007年12月11日,陆正华和张素芬签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乙方已扶养甲方两年多时间,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遗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即将张素芬某实业公司原始价值达3.5万元的股票、位于成都市某公司合作开发的金洞子生态麻竹地及其项下的权利、银行存款在甲方死后赠送给乙方。”
保姆挂失密码取走40万
2007年12月5日,资中县南园公司改制。公司为报答创始人张素芬,在某银行资中县支行为其存入现金100万元,密码由相关人员刘常炳掌握,存折给了张老太。出人意料的是,2008年2月20日,陆正华带着张素芬的公章、身份证等相关物件,来到银行以密码挂失的方式,将100万元转存同一银行;9天后,陆正华在银行挂失成功,签字提取了40万元。随后,她买了一辆价值31万元的豪车。
二审解除遗赠协议但不退钱
张素芬的亲妹妹张素清,与众街坊、南园老职工暗暗调查得知,陆正华现今身家百万,渠道就是当保姆。张老太的一套位于重龙镇西街1楼97.4平方米的房屋也已经过户到陆正华名下。
2009年12月7日,资中重龙镇西街社区50多名街坊、张素芬的职工和亲友,联名起诉,要求法院判定陆正华返还张素芬的财产。张素芬现已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妹妹张素清老人作为代理人。今年2月8日,资中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张素芬与被告陆正华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因被告在履行协议时,于2008年2月29日取款40万元,用于购车及其他消费,其行为违反了《继承法》遗赠扶养协议中关于接受遗赠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的法律规定。
为此,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判决“解除张素芬与被告陆正华的遗赠扶养协议;由被告陆正华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退付原告现金40万元”。
一审宣判后,陆正华不服,向内江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今年5月12日,内江市中级法院通过审理,维持一审判决“解除原告张素芬与被告陆正华的遗赠扶养协议”,撤销一审中“由被告陆正华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退付原告现金40万元”。
老人晚景凄凉亲友欲再上法庭
按照二审法院的生效判决,位于重龙镇西顺城街66号房屋,既然被解除了遗赠协议,就应该返还给张素芬,但仍由陆正华一家住着。
9月15日,一群街坊、南园公司老职工再次找到记者,表示将与二审法院判决生效后仍不退还给张素芬房屋的陆正华,再次对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