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25日讯 “你真贱,很恶心,我恨不得杀了你。”小会(化名)很烦恼,今年7月以来,她几乎每天都会收到这样的短信,有些还是深夜发过来的,内容要么很暧昧,要么带有恐吓、侮辱。发短信的人是她以前的同事,因为失恋时受她关照,对她产生了依赖,死缠烂打不成就“由爱生恨”了。如何制止这种疯狂的行径、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成了小会的当务之急。
骚扰短信缠上她
今年年初,小会公司来了个新人,叫波光(化名),两人熟识起来。当时,波光刚失恋,小会像姐姐一样,对他比较照顾。
没想到,波光对此形成依赖,常跟着小会,或者不断发短信、打电话,这对她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后来,小会怕了,不再理他。7月份开始,波光“由爱生恨”,不断发来骚扰短信。
“我真恨不得……”、“你再不……我就要……”这些短信或暧昧、或恐吓、或侮辱,让小会看得身心俱疲。更让她难以忍受的是,老公对她产生了怀疑。为了躲开短信,她到了晚上只好关机。
“怎么总是这样,发这样的短信过来?”小会很烦恼,想证明自己的清白。
做证据保全公证
小会曾多次警告波光,但并不起作用。现在,波光已经离开公司,但照样发来短信,而且语句越来越难听。小会不堪忍受,精神都要崩溃了。
经人指点,她来到泉州市公证处,申请办理短信保全证据公证。当着两名公证员的面,她将手机上保存下来的这类短信一一翻出,逐一显现在公证员面前。公证员对短信时间、内容及手机号码全部如实记录在案。
泉州市公证处主任张文章表示,随着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普及,类似的证据保全公证并不少见。但公证处只能对手机短信内容的存在情况进行保全,并不调查短信是谁发出的。因此,通常情况下,手机短信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