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医疗纠纷新闻
中国法律网 > 医疗纠纷法律 > 医疗纠纷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医疗纠纷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高龄产妇产子死亡 家属质疑医院未及时剖腹产

中国法律网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0-9-19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南方都市报9月19日报道 前日清晨6时30分许,40岁的湖北籍高龄产妇鲍志红在东莞市凤岗人民医院内生下约8斤重的儿子后,因急产后并发羊水栓塞,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而男婴出生时脑缺氧,目前仍在抢救和护理中。由于无法接受孕妇身亡的事实,数十名家属昨日将医院门诊部大楼的门口围堵了起来,不让其他病人入院。

急产后羊水栓塞

9月16日上午9时许,鲍志红在丈夫彭先生的陪同下来到医院待产,截至当天夜里,医院对她的身体检查显示,一切情况都良好。但到了17日凌晨0时30分许,鲍志红突然肚子大痛。

彭先生称,之前医生曾告诉家属鲍志红的身体条件符合顺产,但看到妻子肚子疼得厉害后他赶紧叫来护士,“护士说女子生孩子肚子痛是正常的,还让我劝劝老婆忍一忍。”彭先生回忆道。护士暂时离开后,看到妻子的疼痛并未减轻,他便用轮椅推着妻子走到护士站,向值班的医护人员要求对妻子进行剖腹产,但未能得到及时答应。

之后,鲍志红被推进了产房,并于17日凌晨2时53分许顺产生下一个约8斤重的男婴。凤岗医院相关负责人称,男婴当时属于超重儿,出生时脑缺氧,目前仍在积极抢救当中。

和男婴相比,鲍志红的当时状况也很危急。据医院方面称,鲍志红急产后引发严重的羊水栓塞,医护人员对其进行了抢救。6时30分许,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质疑未及时剖腹产

昨日上午,数十名愤怒的死者亲属将凤岗人民医院门诊部一楼的大门围堵了起来,并拉起横幅、摆放花圈,不让其他病人入院。彭先生质疑医院的处理,17日凌晨看到妻子疼得厉害后,他曾向医护人员要求做剖腹产,但未能得到及时处理,而且医院瞒着家属偷偷将尸体运往殡仪馆。

对于上述质疑,医院则表示,根据医学判断,高龄的产妇并不适合做剖腹产,具有很高的风险性,而彭先生也已签字答应让产妇顺产。同时,也不能保证剖腹产后,是否还会发生羊水栓塞。

事发后,当地警方迅速赶到,并将几名家属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在此过程当中并无人员受伤。当地政府向昨日透露,已成立事故协调处理小组处理此事,而东莞市卫生局也派出医学专家,调查事故原因。

上一条: · 男子发烧输液吃药后猝死 医院称治疗无问题
下一条: · 29岁小伙输液后7小时猝死 卫生局介入调查
  最新医疗纠纷新闻: 
·美议员提案限期要求字节跳动剥离TikTok,
·即日起香港楼市政策全面撤辣
·医疗纠纷,过度维权也违法
·医疗事故的证据如何收集?
·发生医疗纠纷的解决措施
  最新医疗纠纷咨询: 
·医疗事故(0回复)
·武汉医保(0回复)
·武汉医保(0回复)
·起烤瓷牙把基牙起掉一颗(0回复)
·特殊情况下生育险怎么报(0回复)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全部医疗纠纷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医疗纠纷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医疗纠纷视频                    全部>>
胆结石手术引发医疗纠
胡瓜女婿涉整容医疗纠
医护戴钢盔上班只因医
台州某医院医疗纠纷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