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婚姻家庭新闻
中国法律网 > 婚姻家庭法律 > 婚姻家庭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上海一女子20万雇凶杀夫被判死缓

中国法律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9-16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中新社上海9月15日电 (记者 陈静) 15日,因与丈夫不和心怀怨恨,出资20万元人民币雇凶杀夫的女子陈丽微、为其雇凶的“中间人”以及两名“杀手”一同站在上海一中院的被告席上,接受一审宣判。

法官判决:陈丽微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杀手”唐建华和曹尚峰分别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15年,前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者被剥夺政治权利4年;“中间人”豆明军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犯罪工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据指控,因经常与丈夫潘达长为家庭琐事争吵,有时还会被拳脚相加,现年39岁的女子陈丽微心中积怨已深。2009年11月,忍无可忍的陈丽微通过豆明军介绍,雇用唐建华杀害潘达长,为此,陈丽微提出愿意支付20万元。随后,担任“杀手”的唐建华便与曹尚峰一同进行了3次杀人“行动”,直至得逞。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陈丽微雇凶杀人,系起主要作用的主犯,应予严惩。鉴于陈丽微系因家庭矛盾而起意杀人等案件实际情况,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唐建华曾数次因犯罪被判刑,但仍为获取不法经济利益自愿受雇杀人,还纠集曹尚峰,连续作案,最后棍击被害人头部致其死亡,杀人犯意坚决。唐建华系共同犯罪的主要策划和实施者,系本案罪行最为严重的主犯。鉴于其犯罪主观恶性程度极深、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曹尚峰系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上一条: · 少年屡次自杀未遂竟杀人求枪毙 称不原谅父母
下一条: · DNA鉴定17岁儿子非亲生 男子状告妻儿欲索35万
  最新婚姻家庭新闻: 
·男方离婚起诉书
·什么情况下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探望权在什么情况下中止?
·起诉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军人结婚登记是否有特殊程序?
  最新婚姻家庭咨询: 
·起诉离婚该判决是否公正合理?(0回复)
·如何取证(0回复)
·关于合法休假(0回复)
·结婚(0回复)
·独生子女办理条例(0回复)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全部婚姻家庭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婚姻家庭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婚姻家庭视频                    全部>>
无处安身的爷爷
江苏未婚妈妈网上拍卖
荒唐的报复
婚姻变奏曲·致使的怀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