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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公司私自转卖70辆汽车牟利600余万

中国法律网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8-28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租车公司私自转卖70辆汽车牟利600余万

在发还失车仪式上等候领车的车主排起了长龙

租车公司私自转卖70辆汽车牟利600余万

诈骗流程示意图

租车公司私自转卖70辆汽车牟利600余万

警方向车主发还失车钥匙

文/记者 陈翔 通讯员 龚宣 许舜雄 黄育辉 图/记者 黄澄锋

广州警方昨天公布,成功侦破广州市汇众汽车租赁公司特大合同诈骗案,缴回67辆中高档涉案小轿车,为群众挽回1200多万元财物损失。昨天,广州警方现场举行发还失车仪式。

3个月吸引87车主“投资”

警方称,广州市汇众汽车租赁公司合同诈骗案是广州市近年来罕见的诈骗案。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犯罪嫌疑人张某以“租赁汽车、低投资、高回报”的幌子引诱他人,吸引87名车主前来投资,在车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总价值达1400多万元的70辆中高档汽车转卖他人,诈骗牟利600多万元。案件侦破得到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为广州警方“创平安、迎亚运”专项行动增添重大战果。

2010年3月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2岁,广州市人)在没有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广州大道南某大厦开设了广州市汇众汽车租赁公司。该公司以一次性向每名车主支付订金2万元、每辆车每月支付车主8000元租金(价格根据车辆的档次浮动,但明显高出目前市场价)的形式,吸引他人投资。在低投资、高利润的诱惑下,仅3个月时间,就先后吸引了87名车主与该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

收取订金拖着不过户

3月中旬,张某开始分别与车主取得联系,谎称有人看中他的汽车,愿意高价购买。之后,张某将17辆中高档小汽车卖给经营汽车美容时认识的广州籍男子罗某。为了骗取罗某的信任,在将这17辆车卖给罗某时,张某采用了以较低的价格、垫付差额部分的形式,并促成车主顺利完成车辆过户相关手续,罗某则将车辆低价卖给他人赚取介绍费。在故意让罗某尝到甜头后,今年3月中旬至5月底期间,张某分多次将70辆轿车转让给罗某卖予他人,从罗某手中获得600多万元人民币。

此后,张某一直以各种借口推迟通知车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致使罗某收取他人部分订金后,已交给他人使用的70辆汽车至7月份仍未能完成买卖手续,罗某方觉被骗,遂再三与张某交涉。张某经再三考虑,发现其违法行为终究难以逃脱法律制裁,遂于7月28日到海珠区公安分局投案。罗某随后到了广州市公安局报案。经初步调查,海珠警方依法将张某刑事拘留。

海珠警方调集数十名警力会合专案组组成专案指挥部,全力追缴遍及广东省数个地市的被转卖车辆。至今,警方共缴回涉案汽车67辆,总价值约1200多万元。目前,警员正进一步追查其余3辆汽车。

警方通知时方知被骗

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高回报投资”为幌子,先和车主签订为期3年的“租赁合同”。车主可以领到2万元订金,收到第一和第二个月的租金,便不自觉陷入圈套,甚至开始想方设法联系和通知亲友买车投资,使广州市汇众汽车租赁公司的“投资客户”短短3个多月就急速扩张。

据查,被骗的车主均来自河南省许昌市,绝大部分是在穗从事出租车营运的司机,居住在天河区棠下村。在接到警方通知时,一些车主还不相信他们被骗。

的哥投资之路:

被骗“转会”亏了一辆车

记者昨天在发还现场看到,被骗车辆多是中高档轿车,其中有奥迪、大众、丰田、本田等,最高档的是敞篷轿车,价值近60万元。

海先生是广州资深的哥。他说,自己开了很多年的士,听说买汽车租出去好赚钱,便首付10多万,贷款30万,买了一辆大众途观车。取了车后,海先生就把车放在租赁公司出租。到了今年3月,汇众汽车租赁公司老板张某(即犯罪嫌疑人)主动找到他,希望他“转会”,还主动提出先提供一笔订金,再每月支付高达1.4万元的租金。老海算了一下,不到3年就可以回本,于是签订3年合同。直到警员找上门,海先生才知道被骗了。

提醒:勿轻信“高回报投资”

警方提醒,进行投资和财产买卖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相信“高回报投资”等谗言,与人签订合同时,要多留一个心眼,确认对方的质资和操作流程是否合法,交易时要尽量通过有合法营业资格的公司办理业务,避免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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