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案宣判后,被告人任新法被带出法庭。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 “男子潜伏儿童医院抱走幼女”追踪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47岁男子任新法在儿童医院内偷走4岁女童妞妞(化名),准备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朋友(本报曾连续报道)。昨日上午,任新法被西城法院以拐卖儿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上午9时30分,头发有些花白蓬乱的任新法被带入法庭,在宣判过程中,他双眼低垂、面无表情。
检方指控,任新法于今年3月12日晚9时许,在儿童医院二楼输液大厅,趁一对夫妻睡觉之时,将二人4岁的女儿偷出医院,并准备以1万元的价格贩卖给他人,后被警方控制。
任新法受审时称,朋友张某一直打电话托他联系家庭,想领养一个孩子,他于是提出需要一万元“营养费”,张某夫妇答应了。在河北保定火车站,民警将任新法控制,救下女童,案发至破案过程仅20个小时。
法院判决称,任新法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儿童的人身权利,扰乱了治安,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决定判处任新法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4万元。
在法官宣读判决书时,任新法的手一直在微微颤抖,当听到14年的刑期时,他的腿突然软了一下。
任新法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随后匆匆离开法庭拒绝接受采访,在被法警带入电梯后,任新法将脸贴近墙壁,一言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