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刑事自诉新闻
中国法律网 > 刑事自诉法律 > 刑事自诉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刑事自诉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德国女歌手传播艾滋病致1人感染获缓刑

中国法律网 来源:羊城晚报 2010-8-27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德国女歌手传播艾滋病致1人感染获缓刑(图)

贝奈萨昨日出庭

德国西部达姆施塔特市法院26日判定,女歌手娜佳·贝奈萨被控传播艾滋病、致使一人感染的罪名成立,判处两年缓刑。

判决宣布时,贝奈萨泪如雨下。她说,自己犯下大错,“从心底感到抱歉”。

昔日恋人

法院25日结束案件审理。贝奈萨当天承认,自己隐瞒了携带艾滋病毒的秘密,在没有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与3名男子发生过性关系,但否认蓄意传染他人。

指控贝奈萨的是一名34岁经纪人,是上述3名男子之一。他已被确认感染艾滋病毒。

一名艾滋病专家作证说,就两人感染的艾滋病毒看,“几乎可以确定”原告感染的艾滋病由贝奈萨传染。

这名男子说,他和贝奈萨2004年间数次发生性关系,但直到2007年贝奈萨的婶婶提起,他才知道这名前女友携带艾滋病毒。

“医生告诉我,我随时可能病发……你(贝奈萨)给我带来太多的悲痛。”他说。

按这名男子说法,贝奈萨所在经纪公司在东窗事发后还打算给他“封口费”了事,被他拒绝。

从轻判处

贝奈萨一旦被定罪,将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检察官彼得·利森费尔德请求法官从轻判决,“因为她已经坦白所做过的一切,显示出对所犯罪行的理解。”

在利森费尔德和贝奈萨的律师奥利夫·瓦拉施要求下,法庭推迟至26日宣布判决。

法庭认定,贝奈萨严重损害他人身体罪名成立,两项企图损害他人身体罪名成立,判处缓刑两年,并处300小时社区劳动和参加定期讨论会。

法官丹尼斯·瓦克尔说,对贝奈萨从轻判处,是因为她已经坦白、表达歉意并“学会承担责任和处理自己的疾病”。

律师瓦拉施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他说,案件得到公正审理,今天将是贝奈萨一生中的重要转折点。

德国艾滋病患者权益保护机构“德国艾滋病救助”原希望贝奈萨无罪获释。获知判决结果后,这一机构发言人卡斯滕·舍茨说,判决结果将妨碍艾滋病毒携带者坦言自身疾病。

选秀明星

贝奈萨现年28岁,出生于德国法兰克福市。她2000年参加电视选秀节目成名,加入流行组合“绝非天使”,一度风靡德国。

然而,贝奈萨的成名之路并不顺利。她14岁染上毒瘾,16岁怀孕,17岁在孕期例行检查中发现自己携带艾滋病毒。

贝奈萨在一份声明中说:“有人告诉我,把这种病毒传染给他人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我对熟人隐瞒了自己感染病毒的事实。我也不想女儿被贴上(艾滋病携带者)标签。”

英国《每日邮报》援引贝奈萨的话说,她把这一消息告诉了“绝非天使”的姐妹,因为自己相信她们。她不敢向公众公开是怕“绝非天使”组合因此解散。

贝奈萨承认,隐瞒是“怯懦的行为”,“我希望时间能够逆转,让这一切不要发生”。 陈立希(新华社今晨特稿)

上一条: · 男青年与13岁女友同居被控强奸
下一条: · 男子见小偷落水见死不救致其死亡 被判三年
  最新刑事自诉新闻: 
·国际奥委会谴责俄罗斯:办完全政治化的运动会,
·两部门印发通知:依法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行
·俄乌战争|不堪俄疯狂炮轰,乌克兰撤出防御枢纽
·对判决死刑的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核准?
·自诉案件的办案程序
  最新刑事自诉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0回复)
·伤残鉴定(2回复)
·咨询“刑事起诉律师”(1回复)
·诈骗罪(0回复)
·团伙抢劫三次,主犯和从犯会判几年?(0回复)
  北京刑事自诉律师:   
全部刑事自诉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刑事自诉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刑事自诉视频                    全部>>
自考《刑事诉讼法》
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02
刑事诉讼法01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