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18岁的湖北女子刘方(化名)本是普通人家的养女,却化名金娇,自称出身香港富豪家庭,诈骗8000元。昨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方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刘方是湖北麻城市人,出生后即被亲生父母遗弃,随后被杨先生夫妇收养。杨先生家虽是普通家庭,但夫妻俩对她视若己出。但刘方离开老家到城里读中学后开始厌学逃学,并养成了好逸恶劳、花钱大手大脚的不良习惯。不久,未满14岁的刘方就跟着陌生人来到北京,开始了漂泊生活。去年8月,刘方认识了被害人陈先生的侄女,两人一同住进了陈先生租住的房屋。其间刘方一直化名为金娇,并谎称自己是香港有钱人的女儿,因为与家人发生矛盾跑了出来。在发现陈先生家境富裕之后,刘方谎称父母还未给自己汇款,向陈先生借款8000元后潜逃。直到今年1月23日她被陈先生发现并扭送到警方。
杨先生夫妇得知女儿诈骗的消息后,千里迢迢来到北京为女儿退赔,在庭审时声泪俱下地教诲女儿做人的道理。刘方面对多年未见的养父母也泣不成声,悔恨触犯法律。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方骗取公民私人钱财,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但考虑到她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家属已积极退赔,法庭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