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云被指占宝马不还”追踪
本报讯(记者刘杰)奥运体操冠军“跳马王”楼云被指侵占宝马车不还,与上海远界网络科技公司对簿公堂(本报曾多次报道)。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认定宝马车为远界公司所有,楼云需尽快返还。
庭审中,远界公司代理人说,2006年该公司聘任楼云担任董事长特别助理,并担任北京分公司负责人。2007年底,该公司亏损严重,北京分公司被停止营业,但楼云没有把使用的宝马523i轿车等物品归还公司。楼云代理人指出,远界公司是为借名人效应才拉上楼云的。北京分公司的员工被长期拖欠工资,楼云已在上海起诉该公司支付工资50余万元。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定,涉案宝马车及相关物品为远界公司北京分公司所有,该分公司已注销,远界公司有权要求楼云返还财产。因此法庭判决楼云返还一辆宝马车、一台摄像器材、8台电脑。昨天下午,楼云的代理律师屈先生表示,楼云在上海对远界公司已提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是获赔20余万元,但因数额与要求相差甚远,楼云已提起民事诉讼,目前还未宣判。楼云代理人还说,因北京分公司注销后,员工被拖欠工资,楼云已自掏腰包为这些工人垫付了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