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消费权益新闻
中国法律网 > 消费权益法律 > 消费权益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消费权益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男子因博客转载5张明星婚纱照遭索赔15万元

中国法律网 来源:重庆晚报 2010-8-17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男子因博客转载5张明星婚纱照遭索赔15万元

樊荣强出示渝中区法院传票

  在网上申请一个博客,写写杂文、随想,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今年,博主樊荣强就是在博客和网站中贴出了五张范冰冰的婚纱照,被享有著作权的上海弓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侵权,案件本周四开庭。

  “简直是天降横祸!”樊荣强说,他无论如何也没想通,随手在网上搜几张照片进行转载,怎么会侵权?

  转载范冰冰照片

  樊荣强今年45岁,长寿区人,曾当过记者、自由撰稿人,还下海经过商。两年前,他开办了一家口才培训中心。

  8月15日下午,记者在樊荣强办公室里的电脑上看到,这篇惹祸的博文标题为《樊荣强:美女范冰冰美若天仙婚纱照的逝水流年》,显示的发表日期为2010年1月3日。

  文章大意是:2010年1月3日下午,樊荣强看了电视连续剧《铁齿铜牙纪晓岚4》中的某一集,觉得跟在女演员闫妮身后的丫环青春漂亮,便联想到当年《还珠格格》里范冰冰扮演的丫环。虽然不知道范冰冰演了什么戏,但总是新闻不断,还经常在电视广告里露脸。

  博文末尾在感慨了“当她们的青春流逝,一切都让它流水而去吧”之后,贴出了5张范冰冰的婚纱照。

  随后,樊荣强把这篇博文上传到他开设的“重庆口才培训中心”网站上。

  遭索赔十五万元

  樊荣强说,文章只是对娱乐明星动态发表了一点个人抒怀,带点评论性质,配几张照片,也是为了说明范冰冰的美貌,美化博客版面,“属于网络博客的流行规则”,而转载到自己的口才培训网上,也是出于“自己汇集收藏作品的习惯”。

  “照片在网上到处都是!”樊荣强说,要找这几张照片,只需在百度等搜索引擎中输入范冰冰、婚纱等关键字,就能很方便地找到,照片上也没打任何水印,自己即便是想注明出处,也无从查询,“况且早被转载了上万次,你说我该找谁要这个授权去?”

  7月中旬,他收到法院的传票,称上海弓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他侵犯著作权,索赔15万元。据悉,该案将于本周四在渝中区法院开庭。

  银行账户被冻结

  樊荣强说,随后自己在网上查询得知,上海弓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此前已打过多个类似的著作侵权官司,分别向两家婚纱影楼进行了成功索赔。“既然著作权曾被屡次侵犯,为何不吸取教训,让这么重要的照片流传到网上,连个水印都不打?”

  樊荣强出示的一份由该公司提供的《作品登记证书》上显示,婚纱照完成日期为2009年9月,登记日期则为今年1月,“先把照片放在网上供大家随意下载使用,再去登记公证,进行索赔,我怀疑他们是在故意‘钓鱼’。”

  目前,因原告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樊荣强的多个用于日常支付的个人银行账户,均被冻结,有的还因无法自动扣款,而留下了信用污点。

  不止他一人  成被告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上海弓禾文化传播公司法务部的杨先生。他告诉记者,这组照片是范冰冰代言的一个商业项目,请的是顶级摄影团队,加上出场费等开支,花费上百万,“要是谁都可以乱用,肯定会给明星和公司带来巨大损失。”

  ■照片是如何流传到网上的?

  杨先生坦言,这组婚纱照授权给了好几个用户在使用,究竟是从哪里流出来的,他也不太好说,“拷个照片太容易了”。

  ■照片为何没打水印?

  杨先生表示,他们也曾多次提醒过用户,但用户普遍反映,水印会影响照片的美观,减弱宣传效果,最后也不了了之,“正因为这个行业太不规范,我们才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还有哪些人或者单位被起诉?

  杨先生透露,除了樊荣强,还有多家国内网站和论坛也因使用这组婚纱照,而被同时起诉。

  博客上传他人照片

  最好注明“转载”

  在博客等平台刊登照片有何风险?该如何规避?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昊表示,要构成著作权侵权,一要看获取作品的途径是否正当,是否经过了授权;二是看是否以赢利为目的。

  “贴在博客中,问题不大;放在口才培训网上,值得商榷。”陈昊说,樊荣强开设了一个口才培训班,网站也是用来宣传他的口才培训班的,把范冰冰的照片贴上去,是否为他招揽生源带来了直接效果,从而获取商业利益,需要双方通过举证来说明。

  陈昊律师提醒博主们,现在我国对网络的监管正在逐步规范,网友在写博客时,如果要上传、转载非本人的图片时,最好注明“转载”,写明图片的来源等相关信息,尽可能规避侵权风险。

上一条: · 4千亩农田用水疑被景区所截 村民用自来水插稻
下一条: · 西安市殡仪馆状告114 称其误导消费者
  最新消费权益新闻: 
·新旅游法关注的几个热点问题
·消费者就餐时食物中毒该怎样索赔?
·新旅游法的四大变化
·怎样协商解决消费权益纠纷
·如何协商解决消费权益纠纷
  最新消费权益咨询: 
·墙体发霉(0回复)
·我被酒托骗了,要不要报警?(0回复)
·房贷还能退吗(0回复)
·廉租房怎样申请购买?(0回复)
·关于婚假(0回复)
  北京消费权益律师:   
全部消费权益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消费权益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消费权益视频                    全部>>
诉与讼·讨债风波
诉与讼·小镇谜案
我为情狂
晚点的火车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