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集教授著作之一。
享年110周岁、堪称“世界最长寿教授”的南京大学教授郑集刚刚去世不久,其三位子女认为照顾父亲多年的小保姆陆蓉在处置父亲钱物上“说不清楚”,于是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她返还由其经手并掌管的郑集稿酬及结余的医药费等共计22万余元。鼓楼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和睦往事
姑侄保姆多年照顾老教授
1900年出生的郑集教授,是中国营养学的奠基人,中国生物化学的开拓者之一。郑老有两女一子,多年来两个女儿均在海外工作生活,儿子则定居北京。
进入人生的暮年,因身边缺少人照料,1994年,郑老将一位名叫陆芳的中年女子雇请到家中当保姆,照顾打理夫妇俩的日常生活。
几年后,由于郑老生病,加上其年迈的老伴也需要人照顾,陆芳又将自己24岁的侄女陆蓉介绍到郑老家当保姆。
陆蓉聪明善良,加上又有高中文化,不仅能照顾郑老夫妇的生活,而且还能帮助郑老打印文稿处理日常工作,所以深得郑老的喜爱。
考虑到陆蓉年轻将来须有一个好的归宿,郑老一方面指导她学文化,同时还为她解决了南京户口。陆蓉获得大学文凭后,郑老又出面找校领导为她在南大安排了工作,之后还为她物色对象在南京成了家。
2005年,一向省吃俭用、从不乱花一分钱的郑老,将自己刚分到的一套60平方米、位于南秀村的房子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陆蓉,以回报她多年来对自己生活和工作上的关心帮助。
一老一小两位保姆,多年如一日悉心照料两位老人,也令郑老的三个子女心存感激之情。
纠纷突起
两保姆为一套房产闹矛盾
今年7月29日,德高望重的郑老病逝,他的3个子女均赶回南京料理老父亲的后事。岂料郑老的丧事刚刚办完不久,在其生前照顾他的一老一少两位保姆,就为郑老转让给陆蓉的那套房产闹起了纠纷。
原来,早在2005年,陆芳和陆蓉这姑侄俩就开始有矛盾了。矛盾的起因,正是郑老以超低价格转让给陆蓉的房子。2005年初,陆芳的女儿在郑集的住所打扫卫生时,在书桌上发现了一张《房屋转让声明》,声明的内容就是为了回报陆蓉对自己多年的照顾,愿意以1万元低价把房子转让给陆蓉。
看到这份声明之后,陆芳的女儿偷偷把它复印了,又把原件放回原处。拿到这份复印件之后,陆芳找了郑集的学生,请求他们为她主持公道。因为这份声明除了标题是郑集的字迹之外,其他的字不知道是谁写的。
郑老去世前,经多方协调,房产权归陆蓉,而其中一间房可以给陆芳免费居住。双方的矛盾暂时缓和,郑老也算了却了对姑侄俩的心愿。郑老去世后,她们的矛盾又开始激化,陆芳声称那套房子她有居住权,但陆蓉却不让她住,双方闹得非常不愉快,至今没有明确说法。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这是郑老的三个子女所不愿看到的。而这次三个子女联名状告陆蓉,主要原因并不在这套房产上,而是因为他们一致认为,陆蓉在代办父亲生前相关事务上,对所涉款物的处置方法不当,解释不到位,导致双方无法沟通,从而引发矛盾。
告上法院
三子女要小保姆返还22万
郑老的三个子女说,他们年事已高,又无法长时间留守南京处理父亲的身后事,所以才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查明争议事项,给各方一个合情合理的交待。
三子女要求陆蓉返还22万余元的诉讼请求,主要反映在郑老医治期间结余的医药费,以及2008年以来郑老获得的稿酬收入等方面。至于这些诉讼请求是否成立,还有待法院依法查明方能确认。目前鼓楼区法院尚没有确定具体的开庭时间。
鼓楼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张梦青接受采访时表示:郑老的子女们对陆蓉多年来悉心照料父亲心怀感激之情,但当双方就争议事项无法调和时,运用法律的途径查明真相主张权利,不失为明智之举。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考虑本案的特点先行组织双方调解,希望能通过调解和谐化解纠纷。
记者了解到,这一老一小两位保姆为房产的纠纷,并不在此次郑老子女诉讼的请求范围之内,具体如何处理,是走法律渠道还是协商解决,还有待于他们自己决定。(文中陆芳、陆蓉为化名)
李自庆 缪海燕 罗双江
■资料链接
郑集先生1900年出生于四川省南溪县,1928年毕业于国立中央大学生物系获理学学士学位,1934年毕业于美国印第安那大学获博士学位。
学成归国后,郑集先生历任中国科学社南京生物研究所研究员,中央大学医学院教授,第四军医大学教授,南京大学医学院、生命科学院教授等职,曾任中央大学教授会主席、中国营养学会首任理事长、江苏省生物化学学会理事长等职。
郑集先生是我国生物化学和营养学的先导者之一,衰老化学的主要奠基人。7月29日,110周岁的“世界最长寿教授”走完他传奇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