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原市长助理贪污受贿5200万被判无期
□记者 韩争强 通讯员 许轩
今报许昌讯 6月30日,备受关注的南阳市原市长助理刘建国贪污、受贿案,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刘建国因贪污、受贿5200多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刘建国表示要上诉。
今年6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刘建国贪污、受贿案。经审理查明,刘建国在担任中共南召县县委书记期间,大肆侵吞中原机械厂旧址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权、林产权;伙同他人以报销出差费的名义骗取国有资产,价值共计人民币507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他还利用研究干部调整、向有关人员打招呼等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02万元及美金1.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