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日报道一名16岁女子因为缺乏亲情和家庭温暖,为了报复同居男友,亲手杀死她与男友所生儿子。鉴于被告人是未成年人,遵义市中院在审判中首次试行量刑听证会,并于6月27日一审宣判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人杨某系四川古蔺县人,3岁时母亲外出,其父离开四川到仁怀打工,近15年未曾回过家。被父母遗弃的杨某一直和爷爷生活在一起,没有上过一天学。
2008年8月,12岁的杨某只身来到仁怀打工,与严某认识20多天后,便以夫妻关系同居。2009年7月杨某生下一个男孩。其间,杨某得知严某在外面有出格行为,加之两人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吵架打架,又得不到严某父母的关爱,法律意识淡薄的杨某产生了杀死儿子报复严某的想法。
2009年12月24日,杨某趁严某及家人都外出的机会,在家中用手掐死仅有5个月大的孩子。
遵义中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为了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协调统一,于5月31日邀请7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检察院相关人员对杨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召开了量刑听证会。与会代表和委员认为,该案一方面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正审判,另一方面也应考虑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和生活环境等客观事实,结合被告人年龄尚小,又系文盲,认知和判断能力欠缺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对其量刑。
遵义中院结合案件事实及各方意见,认定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杨某作案时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长期得不到家庭温暖和关爱、未接受过家庭和学校教育、对事物的认知能力较低和其男友有出格行为且有自愿认罪的态度,决定对杨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