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交通事故新闻
中国法律网 > 交通事故法律 > 交通事故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7月10日全国统一严查酒驾”不必高调公布

中国法律网 来源:红网 2010-7-1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公安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大力加强球迷集中观赛场所和周边区域的巡逻管控,切实落实公安部关于严格查处酒后驾驶长效机制的各项规定,加大检查密度和频率,保持高压态势,7月10日将开展全国性集中统一行动,对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新华网》《中新网》6月30日)

当前,正值南非世界杯举行期间,球迷喝酒看球导致酒后驾驶高发,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公安部门对此予以重视,当然是对的,但是,在提出“保持高压态势”之际高调对外公布“7月10日全国统一严查酒驾”,却是一个画蛇添足之举。

对于酒驾这类社会性危害极大的严重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在限于客观原因不能时时、处处严查的情况下,所能够给出的最大威慑力,恰恰在于严查时间、地点的不确定性。这一点,执法部门是心知肚明的。也正因为如此,起源于去年8月的全国性严查酒驾行动开始后,公安部门多次强调严惩酒驾不搞“一阵风”,并且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严格查处酒后驾驶长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为的就是在与无视法律的酒驾者的博弈中,不被酒驾者掌握执法规律、找到执法薄弱环节,最大限度遏制酒驾行为。

显而易见的是,“7月10日全国统一严查酒驾”却是降低执法威慑力的,尽管公安部门未必7月9日、7月11日就不查酒驾,但它很容易让外界产生某种错觉,即只有7月10日是最要紧的执法日子,其他时间都是“次重要”乃至“不重要”的。假如由此引起其他日子特别是7月9日、7月11日成为“酒驾高峰期”,相信这也是公安机关不愿意看到的。

其实,公安机关当然可以安排在7月10日进行严查,可是这种做法应该限于内部掌握,部门内的工作人员泄漏这个信息的话,应当作泄密处理,这样才是“正道”。那么,反其道而行之的高调对外公布“7月10日全国统一严查酒驾”又应该作何种解释呢?在笔者看来,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表态,已经变得比实效更为紧迫和重要。

做到了什么不重要,高声喊出“我要做什么”更重要,这绝不是一个正常现象。当“高压态势”沦为“表态姿势”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的,除了实效将被打折扣之外,更应该深刻反思求真务实之风究竟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上一条: · 江苏警察驾车撞死一家三口后脱警服离开
下一条: · 广州孕妇参与撞车"碰瓷" 骗财不成反致流产
  最新交通事故新闻: 
·太离谱!又出事了,海峡被临时封闭
·嵩山少林寺发声明!“向执法机关报案”
·养老金并轨进入倒计时,退休拿高工资会成为过去
·记者:国足还没出局别一天到晚鸣哀乐,没这些老
·乌克兰首都基辅遭俄军数枚“匕首”高超音速导弹
  最新交通事故咨询: 
·请输入咨询标题(0回复)
·交通事故咨询(0回复)
·倒车事故(0回复)
·精神损失费(1回复)
·刹车距离多少算超速?(1回复)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全部交通事故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交通事故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交通事故视频                    全部>>
善变的交通事故责任认
交通事故急救常识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原来是这样引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