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升某食品厂担任财务经理的吴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的300多万资金挪用出来,借给一位朋友。没想到这位朋友居然将这笔巨款投放到“六合彩”赌博中。巨款无法偿还,使公司遭受到巨额损失。昨日,吴某被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公诉案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吴某在2004年进入东升某食品厂任职,其间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在2008年提升为公司的财务副经理。
2006年,吴某结识了来自横栏镇的罗某,2008年,罗某找到吴某,称自己想做仓底货生意,需要一大笔资金。吴某于是将家里的积蓄和从妹妹、母亲处借得的款项合共50万元借给罗某,不久之后,罗某归还了少部分款项,但是其后罗某又继续以缺少资金为名向吴某借款。吴某家里已经没有积蓄借给罗某,于是打起了公司资金的主意。
2008年10月起,吴某先后通过汇款和现金交付的方式将数十万元的款项借给罗某,并通过伪造账面隐藏自己挪用资金的事实。其后罗某居然通过短信假扮成自己的妹妹联系罗某,称自己被绑架,需要70万来赎人,并承诺之后归还100万。于是吴某又挪用公司资金借给罗某。其后罗某又伪造多个身份用同样手法向吴某借款,吴某都一一答应。直到2009年6月吴某被抓获之前,吴某已经累计挪用公司300多万元款项,并将之全部借给罗某。
2009年6月,吴某渐渐觉得自己无法再隐藏自己的行为,于是向公司老板麦某坦白自己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老板麦某于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6月下旬,吴某在东升某银行门外被公安抓获,其后罗某也被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