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一家文具店最近几天生意不错,店里几件贵兮贵的玩具,都被同一个顾客买走了。对于店老板来说,这应该是件高兴的事情吧,但纠纷也跟着就来了。原来,这个出手大方的顾客是个11岁的男孩,在一周时间内,他快要把过年时存下的2000元压岁钱花光了。
这个小男孩姓李,今年还在读小学五年级,家境宽裕。前几天,李先生发现儿子小李手中陆续多了一些玩具,其中有崭新的游戏机、遥控飞机、遥控轮船。刚开始,李先生没有放在心上,以为这些玩具是小李用平时省下来的零用钱买的。昨天上午,李先生查了一下小李的压岁钱账户,发现账户里的2000元存款只剩下了区区200元。在李先生夫妇的追问下,小李说了实话。原来,小李在最近一周时间里,把1800元压岁钱几乎都花在家附近的一家文具店里,其中游戏机、遥控飞机、遥控轮船3件玩具,就花了他1100元。
“文具店要有商业道德,怎么允许小孩单独购买这么贵的玩具?”得知事情的真相后,李先生夫妇非常生气,就来到位于市区新城括苍西路的这家文具店讨说法。
这家文具店的老板说,这些玩具确实是小李从他这里买的。当小李第三次来买游戏机的时候,他也曾问过小李,是否征得父母的同意。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才将这款游戏机卖给了小李。“现在小孩子钱比较多,经常有一些小孩子单独过来买昂贵的玩具。”店老板说,小朋友来买玩具,他很难做到一一提醒。
李先生说,这些压岁钱,本来是留给孩子用于购买一些学习用品与支付生活费的,出了这样的事情后,他们夫妇将对小孩加强理财方面的教育。
目前,李先生与文具店老板还在协商解决此事。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江丁库说,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对这件事情应负一定的监管责任。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缺乏监护人认可的“挥霍消费行为”可能意味着“无效”。11岁孩子属未成年人,当小孩多次拿着大面值钞票购物,店主就要引起注意,不应把价格较高的商品卖给未成年人。就这点来说,商家也有一定的过错。
浙江庭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庭奎说,10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小李家境宽裕,买玩具的钱是他的压岁钱,可以独立支配使用。虽然小李是未成年人,但花压岁钱去买昂贵玩具这种行为,与他的年龄与智力相适应。加上购买的玩具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没办法恢复原状。小李的购买行为应当属于有效,不过为了妥善解决纠纷,商家可以考虑酌情退一部分钱。
市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讲,在平时的消费维权中,他们还没有遇到类似的事情。小李购买的玩具没有什么质量问题,工商人员对此很难帮助消费者维权。
一名从事教育工作多年的教师说,让孩子自由支配压岁钱,对孩子成长很不利。家长应该引导孩子,把压岁钱用于学习与生活上的费用支出,从小进行理财方面的教育。同时,父母也要注意培养孩子的爱心,可引导孩子捐出部分压岁钱给慈善事业。
这正是:
小孩乱花压岁钱,
一说起来不简单;
做好教育大文章,
理财爱心都要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