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行政诉讼新闻
中国法律网 > 行政诉讼法律 > 行政诉讼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行政诉讼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郑州法官强行划走广州市民110万涉嫌枉法(图)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0-4-15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昨日,广州市民洪先生的银行账户被人强行划走了110万元,划走这笔巨款的是跨省前来的郑州市金水区的两名法官。但是,钱被划走了,对方竟然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洪先生因此质疑,在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自己的银行账户竟然被人掏空了,郑州金水法院的两名法官涉嫌利用公权力来办私事。

  现场无凭无据巨款说划走就划走

  4月9日,广州市民洪先生到五羊新城某银行查询自己与覃先生的联名账户时,被告知其名下110万元现金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两名法官冻结,并要强行划走。洪先生大吃一惊,自己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凭什么从我账上“抢钱”?洪先生当场与这两名法官对质,对方称洪先生名下的钱是别人的,但却拒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书。

  昨日,在没有说明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这两名法官强行划走了这笔先行冻结的110万巨款。

  起因欠债人偷卖查封房引纠纷

  据了解,事情起源于广州籍女子贾×辛。

  2008年,贾×辛拖欠债主林先生200万元,被广州越秀法院判决还钱。由于贾×辛不还,当年10月,贾×辛名下位于增城的一套房子被法院查封。期间,她竟然违法将查封的房子卖给了卢先生。

  卢先生在交了部分房款后,猛然发现这是法院查封的房产,根本无法过户,一怒之下向法院起诉,后增城法院对双方调解结案。调解内容为:卢先生先入住该房,当房子过户以后,再把剩余的尾款约100余万元交给贾×辛。

  入住以后,卢先生与申请查封房子的债主林先生达成协议:卢给付110万,债主则申请解封涉案房产,帮助卢过户。2009年7月,这110万元作为解封保证金,被存在双方都信任的覃先生和洪先生的联名账户上。

  贾×辛得知此事后,以房屋得以过户为由,向卢先生索要尾款100余万元。卢认为,自己和债主之间签订的是排他性协议,房子不是贾还清债务以后顺理成章的解封,因此拒绝给钱。

  就在贾×辛索要100余万元尾款而不得的情况下,覃先生和洪先生的联名账户上110万元,却如上文所说,被郑州法官以“支付令”的形式,强行划走了。据债主林先生为记者分析,这110万元,最终还是落入了贾×辛的腰包。

  林先生怀疑,郑州法官手中的“支付令”其实是假造的债务纠纷。原来,贾×辛从卢先生那里拿不到110万,却很“巧合”地又欠了一个叫李某的人110万元。李某申请郑州法院以“支付令”的形式要求贾还款,贾就说我有一笔房屋尾款在卢先生那里,你们去找他吧。据此,郑州金水法院的两名法官,竟然就在没有送达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划走了卢先生以外其他自然人名下的110万元。

  质疑两个疑点拷问是否徇私枉法

  广州法官:受理违法

  “这种案件,应该谢绝‘跨省’。”记者就此事采访广州市中院执行局的法官。广州法官表示,我国法律对于“支付令”的使用有严格的限制,首先,应该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受理。而根据公安户籍查询,被告贾×辛的户口所在地在广州,其经常居住地也不在郑州金水区范围内,该区法院受理李某的“支付令”申请,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其次,必须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案件才能适用“支付令”。本案中,根据银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洪先生和覃先生对这笔钱享有所有权。就算有法院判决证明卢先生与贾×辛有债务关系,也不能扣洪先生的钱。更何况本次事件中,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并没有送达任何法律文件给洪先生和覃先生,事后亦没有通知他们,而且没有生效的民事判决确认洪先生与覃先生拖欠他人款项。广州法官表示,这种民事纠纷用“支付令”的方式,本身就不恰当。“支付令”通常用于要求支付工资等债权关系明晰的案件。

  当事人:涉嫌枉法

  洪先生认为,法官伸手向私人账户里强行拿钱,无异于抢劫。

  本次事件中,洪先生质疑,为什么事情这么巧?自己的联合账户里有110万元,而贾×辛又刚好欠别人110万。“这个数字如此巧合,法院有枉法的嫌疑。”洪先生告诉记者,根据法律规定,法官异地出差不得和当事人一起,然而据他所见,金水法院的两个法官,出差带着所谓被执行人的丈夫。而且第三人卢先生有证据证明,所谓的申请执行人李璐,卢先生曾经按照贾×辛的要求,把部分房款汇到了李璐的名下,据此怀疑李某很可能是贾×辛的亲戚或朋友。
上一条: · 深圳民警击毙持枪歹徒 初步认定开枪合法
下一条: · 男子拍摄上访被关精神病院 家属苦等放人
  最新行政诉讼新闻: 
·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在京开幕
·原北京丰台民防局长终审获刑12年 称情妇买房
·什么是司法变更权?
·法院不行使司法变更权将会带来哪些问题?
·法院行使司法变更权的适用条件
  最新行政诉讼咨询: 
·事业单位人事劳资人员违规(0回复)
·该走什么程序(0回复)
·固始运管处公路三乱(0回复)
·信阳固始县运管处公路三乱(0回复)
·非法限制外国公民的回国,是否有国家赔偿(0回复)
  北京行政诉讼律师:   
全部行政诉讼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行政诉讼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行政诉讼视频                    全部>>
昆明:民告官案件 行
台湾名模林志玲需补税
中国法庭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