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卡布基诺咖啡中,丰富的泡沫温和了意大利咖啡的浓苦。
2004年10月13日,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亲自操刀的一份课题报告,却让人品出了中国保险市场“泡沫”的苦涩滋味。
给中国保险挤“泡沫”
在对2003年中国保监会统计数据进行大量分析之后,郝演苏教授得出一个惊世骇俗的结论:2003年中国保险密度大约40%有“泡沫”嫌疑。
郝演苏指出,目前分红保险产品的保障程度非常低,并且与保障有关的保险责任多为疾病或意外死亡,按照国际保险业通常的统计惯例,这部分业务收入并不能按照保费记帐,而是作为托管资金进行统计,而我国并没有进行相应的区分,而是将二者混和在一起。
据一位寿险公司精算人员称,在目前银行代理销售的五年期分红保险中,其风险保费收入比重大约仅为千分之二。
与此相关的问题在于,基于保费口径差异,保费增长率以及保险密度指标也应以扣除非风险保费收入后的纯风险保费收入予以重新度量。
据中国保监会统计,2003年我国实现保费收入3880.4亿元,同比增长27.1%。其中,人身保险实现保费3011亿元,同比增长32.4%;财产保险实现保费869.4亿元,同比增长11.7%。在2003年的人身险保费中,分红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为1670.01亿元,占人身保险费收入的55.48%。此外,2003年还有约94亿元的万能寿险和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
该精算人员指出,不同类型的产品由于利润来源不同,会计处理方法有所不同,所以在海外上市时会作分类统计,对非传统型寿险产品的保费收入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折算。
郝演苏称,若要按照美国和香港对于上市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统计口径,2003年保险费收入要进行两次剥离:第一步是1670.01亿元的分红产品的非风险保费业务收入,第二步是94亿元的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寿险业务中的非风险保费业务收入。
最保守的估算办法是,将2003年分红保险业务中存在的保险保障因素与当年94亿的万能寿险和投资连结保险业务中存在的理财因素相互抵消,则2003年我国的保险费收入就会调整为2210.39亿元(3880.4亿元——1670.01亿元)。
如果以2210.39亿元风险保费收入计算,2003年我国保险密度(反映人均保险费支付状态),将被调整为163.73元,与官方公布的287.44元相比,缺口达123.71元———保险密度有“泡沫”嫌疑的成分为43%。
同样,剔除财产保险费收入因素,按照中国保监会公布统计数据计算,2003年中国人身保险对应的保险密度约为224元,剔出43%左右的“泡沫”因素后,人身保险的真实保险密度实际上仅约为127.68元。
郝演苏指出,假定按照7%的标准,对包括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寿险在内的1764亿元新型保险产品平均提取其中具有保险保障功能的风险型保费收入,则为123.48亿元,从而2003年对国民经济和国民人身保障最具有真实意义的风险保险费收入仅为2239.88亿元(3880.4亿元-1764亿元+123.48亿元)。如果将其与全部保险业务收入之差的1640.52亿元均视为“泡沫”,占比达42.28%,与保险密度的“泡沫”比重大体相当。
郝演苏称,“将保险密度按照总保费收入剔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中的理财业务收入后,重新调整和计算,可以发现在所谓的保险费收入高速增长的同时,中国民众的商业保障程度和质量并没有真正得到提升。”
按照同样的逻辑推理,假若以银行保险保费收入作为非风险保费收入的近似值,并做相应扣除,2003年全国保费收入的增长率约为15%———与中国保监会根据未扣除任何非风险保费收入情况公布的27.1%保险费增长率相比,缺口接近45%(保险行业协会统计数据:2002年全国保费收入3053.1亿元,其中银行保险保费收入为388.4亿元;2003年全国保费收入3880.4亿元,其中银行保险保费收入为816亿元)。
让人无法忽视的另一事实是,2004年第1季度,在不剔除非风险保费的情况下,整个中国保险市场出现了“稀罕”的负增长,新型保险产品业务占几近半数的人身保险尤为严重;相反,专门经营保险保障型产品的财产保险公司整体上仍然保持正增长态势。
“由于忽视了人身保险特有的保险保障功能,在资本市场风云变幻的时候,新型保险产品可复制性和可替代性的缺陷,必然波及其业务的发展。”郝演苏指出,无论是2003年的重庆井喷事件,还是2004年初的北京密云元宵节灯展踩踏事件,都可以发现,遇难者中拥有人身保险保障的比重和赔偿金额,与前些年的类似事件相比较,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
郝演苏称,由于基础数据难以精确,保费增长的“泡沫”只是一个保守的估计,但足以看出中国民众商业保障程度和质量低水平之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