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民政部发布的《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2008年,全国共有226.9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比上年增加17.1万对,增长8.1%。这几年,全国的离婚对数都是以10%左右的速度逐年增长,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大城市,离婚率的上升更为迅速。
80年代出生的人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也开始进入婚恋期,夫妻都是独生子女的“独生子女婚姻现象”逐渐显现。据上海地区的调查显示,“80后”的婚姻稳定度远低于平均水平,闪婚、闪离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80后”夫妻结婚仅一年左右,就因为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家长里短等小事打得不可开交,直至闹离婚,冲动型、草率型的离婚越来越普遍。
纵观世界,很多国家为了避免冲动离婚,通过在离婚手续中规定一定的冷静期,给想离婚的夫妻以一定的时间慎重考虑, 例如:
1、加拿大法律规定,婚姻破裂而且分居达一年者,才准许办理离婚手续,除非已有通奸或虐待的证据;
2、美国的普通离婚程序中,需要经过6个月的等候期之后,离婚手续才会办理完成,夫妻关系才可以终止;
3、英国法律规定,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作出离婚声明后,须经过9个月的反省与考虑期后,如果离婚申请人和当事人都认为婚姻无法维持,则准许离婚。
4、韩国为遏制不断上升的离婚率,在2005年推出了“熟虑期”和义务调解制度。规定申请离婚的夫妇如有子女,必须经过3个月的“熟虑期”,如无子女,则“熟虑期”为1个月。
2003年之前,在我国,离婚需要有一个月的审批期,很多夫妻就是在这一个月中后悔的,挽救了不少婚姻。但是,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取消了审批期的规定,协议离婚只要手续齐全,可以立即办理,这使得很多要离婚的夫妻没有时间冷静考虑,从而构成离婚率上升的因素之一。
事实上,我国的一些地方,面对离婚率逐年升高的问题,也采取了冷静期和专家调解的方法。例如,2004年,上海市婚姻登记机关对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妇,先发放离婚告知书,让他们给彼此一个“冷静期”。 同时,上海市普陀区、闸北区、松江区等地民政局,率先在婚姻登记处旁设立“离婚劝和工作室”,聘请“婚姻家庭咨询师”为想要离婚的夫妻提供咨询帮助,效果十分显著。松江区婚姻登记处统计发现,有三分之一的夫妇愿意走进咨询室接受辅导,其中70%的夫妇最终被劝和。而普陀区民政局推出劝和机制后,每年有30%的离婚当事人不当场办理离婚登记,其中很多人最终打消了离婚的念头。
因此,我建议──
我国立法机关、民政部门仔细研究我国离婚率逐年攀升的现状,参考我国一些城市和其它国家设立离婚冷静期的先进经验,修改离婚程序,在夫妻提交离婚申请后,设立3-6个月的冷静期,让当事夫妻慎重考虑后,再批准离婚。
同时,设立公益性质的婚姻咨询服务,聘请婚姻家庭咨询师或心理咨询师,为处在冷静期的夫妻提供辅导,让更多的婚姻得到调适和挽救。
另外,要加强专业化的婚姻家庭咨询队伍建设。在人保部的领导和全国妇联的配合下,2007年,人保部已将“婚姻家庭咨询师”列入国家职业序列,“婚姻家庭咨询师”的职业标准和培训教材都已经出版,但目前除了湖南、福建、山东、天津等几个省市,大多数省份还未正式启动“婚姻家庭咨询师”的职业培训和鉴定工作,婚姻家庭咨询方面的专业人才非常欠缺。恳请人保部推动各省市尽快启动“婚姻家庭咨询师”的职业鉴定工作,培养婚姻家庭咨询人才。
冷静期的设立,并未让离婚手续变得繁琐,但却能够挽救更多的婚姻,是在很多国家和我国一些地区已经得到证明的。同时,也推动培养更多的婚姻家庭咨询师和心理咨询师,让他们获得发挥专业能力的机会,解决部分就业问题,是一个一举多得的举措,请有关部门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