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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谈"法律援助 便民利民"

中国法律网 来源: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2010-3-10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为涉法公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为进一步解读政策,省政府门户网站联合大河网特邀请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做客网站直播间,以“法律援助 便民利民”为主题与网友互动交流。访谈定于2010年3月5日上午10时,以在线视频直播的方式进行。敬请关注。

  主题:“法律援助 便民利民”

  时间:2010年3月5日10时(星期五)

  地点:河南日报报业大厦

  嘉宾:省司法厅副厅长 周济生

访谈现场

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

访谈文字摘要:

  主持人: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着力提高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水平和服务能力。请问出台《意见》的现实意义是什么?

  周济生:法律援助是党和国家设立的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使社会贫弱群体在遇到涉法矛盾纠纷时,能及时通过法律援助获得政府无偿法律帮助和有效保护,从而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对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尤其是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努力实现“三保”的形势下,出台《意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是省政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大举措,是非常有必要的。据统计,2009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4万件,较去年增长26%,受援46420人;接待来访咨询22万人次,为群众挽回损失和取得利益达2.7亿元,切实维护和实现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意见》明确的法律援助工作目标是什么?从哪几个方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周济生:《意见》鲜明的确立了我省法律援助工作要实现“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保证每一个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都能够得到政府部门提供的法律帮助服务,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意见》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具体包括: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建立便民长效机制、完善法律援助网络、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供法律援助监督管理水平、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平等措施,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最终在全省城乡建立起高效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提供能力和服务质量。

  主持人: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目标的“应援尽援”,它的内涵是什么?

  周济生:法律援助应援尽援,通俗的讲,就是各级政府在现有法律援助工作基础上,通过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提高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提高受援群众数量,使每一个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都能够得到及时无偿的法律帮助服务。凡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一律无条件受理;凡是到法律援助机构进行法律咨询的,不论经济状况,一律提供免费服务。其核心是有案必办、有问必答,为受援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主持人:在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中,法律援助工作采取了哪些便民利民措施?

  周济生:2009年以来,我们开展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把便民服务作为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途径,采取了一系列的便民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便民工作机制,大大方便了困难群众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主要有6个方面的体现:

  一是全省开通“12348”法律援助专线,面向社会所有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让困难群众在家里就可以得到及时便捷法律帮助。截止2009年年底,已接来电17.2万人次,越来越多的群众愿意通过电话的方式咨询法律问题。

  二是加强窗口建设,在全省所有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建有独立接待室的基础上,2009年我省进一步规范接待室建设,提出“临街一楼”的便民目标,建设标准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室,建立无障碍通道,聘请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和手语翻译。

  三是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建立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免审查经济条件制度,建立困难群众法律援助资料库,发放法律援助卡(证),所有在库或持卡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均免审查经济状况。实行申请事项优先受理和先行受理制度,满足特殊事项需要;缩短受理审查期限,部分地方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期限由原来的3天改为当天审查、当天受理、当天指派、承办律师与受援人当天见面。

  四是畅通申请渠道。有的地方开始对有实际困难群众推行电话申请、邮寄申请、网上受理、上门受理等服务,还有的地方在城乡推进区、项目建设地、矛盾多发村设立个人法律援助工作室,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够申请法律援助及咨询法律问题。

  五是完善异地协作机制。加强省内外法律援助机构在案件受理、调查取证、经济困难证明等方面协作。2009年我省通过协作办理农民工案件681件,其中省际协作办理51件。

  六是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实行法律援助政务公开,对受援人实行联系告知制度,告知受援人在法律援助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提醒受援人选择适当的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选择有利于受援人的服务方式,为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倡导调解优先原则,快速解决纠纷。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突发性、群体性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主动和有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部分地方组织大学生村官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宣传和咨询工作。

  主持人:农村居民申请法律援助是否还需要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有没有解决农村居民申请法律援助可能面临的难题如路途远、交通不便等措施?

  周济生:2008年以来,我省就开始着手构建“半小时、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让农村居民在乡镇便可申请法律援助,让城镇居民在2平方公里范围内即可申请法律援助。为此,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和部分律师事务所及工、青、妇、残、监所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点,直接受理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前移,方便群众。截止目前,全省已增设受理点3352个,加上177个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点,全省法律援助受理点数量已经突破3500个,基本实现了城乡法律援助网络的全覆盖。

  主持人:在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方面,我省采取了哪些有效的作法?

  周济生:一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试点工作,在法院、公安机关设立22个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为涉法公民提供即时有效的法律咨询、诉前、诉中指导帮助,充分发挥专业、即时、便民的优势和效用。2009年,试点单位共接待咨询1.04万人次,化解信访事件183件,协助申请法律援助650件。二是与省总工会联合行文,在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利用工会自身资源为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明确工会法律援助是政府法律援助的补充,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工作体系管理,纳入本地法律援助规划。三是在全省监狱、劳教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在押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促进服刑和劳教人员教育改造转化工作。四是在法院、劳动仲裁、公安、信访等部门放置法律援助宣传手册,协调上述部门工作人员引导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五是探索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六是探索法律援助参与信访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规律结合点,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结合力度。

  主持人:针对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我省法律援助机构能否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农民工在外地申请法律援助有什么条件吗?

  周济生:近年来,帮助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一直是法律援助的重点工作,遇到工资被拖欠问题,农民工朋友可以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2006年,我省与外出农民工务工集中地的省市法律援助中心签订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协议,我省农民工在外地务工需要法律援助时,可以直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与当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是一样的。

  主持人: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我省采取了哪些针对性的措施?

  周济生:2009年7月,省司法厅结合我省农民工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农民工工作意见》,扩大了农民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条件,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进一步简化程序,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在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免审查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增加农民工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赔偿或因家庭暴力、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免审查经济条件,直接予以受理。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根据农民工意愿,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快速解决纠纷。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办了全国城际间法律援助工作交流会,来自全国的36个城市参会,会议签署了《全国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郑州协议》,承诺参加会议的法律援助机构互通绿色通道,在提供证明材料、调查取证等方面提供无偿协助。突出对受援人有利的原则,情况紧急可以先办理、事后补办手续,为外出农民工维权提供便利。新乡市、信阳市为赴新疆摘棉民工派出维权律师团,并向广大农民工发出《法律援助中心致摘棉工的一封信》,工作细致,效果较好。2009年全省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9987件,追回拖欠工资款和取得人身损害赔偿金8427万元,受援农民工人数达12885人。接待农民工咨询2.92万人次。

  主持人:我们知道,法律援助工作已经列入今年省委省政府十项民生工程。今年是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快速发展的关键之年,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任务很重,有很多工作要做,社会各界尤其是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非常关注,我省今年还将采取哪些措施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周济生:2010年,我省将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这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司法部深化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意见要求,实施好、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十项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任务,贯彻好《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让困难群众得实惠,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放宽法律援助范围,降低经济困难标准,全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统一提高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以上;将低收入群众在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使法律援助对象由2000万人增加到3400万人以上,所占全省人口比例由20%上升到35%以上;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全省法律援助办案数量达到4万件以上、咨询数量达到20万人次以上。

  二是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方式,完善城乡半小时、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规范和加强“12348”法律援助专线工作,确保电话畅通,服务规范;完善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所有市、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建立标准接待室;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点解答咨询、受理申请、承办案件等职能作用,使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申请及时就近得到受理。

  三是在全省所有的中级和基层法院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四是进一步理顺法律援助管理体制,各省辖市要完成增设法律援助科、保留法律援助中心的任务,健全完善“一科一中心”管理模式。

  五是进一步夯实法律援助基础,增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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